李廷玉 寫:王力教授沒寫錯 在下打字時抄錯了 抱歉
所喜者 兩位版主一望即知「平對仄」「仄對平」原是做對子的規則
做對子當是要論平仄的
果然還是與鄙見無異
不諳此理者恐怕真就是書讀少了
適重讀王力教授《詩詞格律十講》109頁:
「絶句用不用對仗是自由的;
如果用對仗,一般用在首聯。律詩中間兩聯必須用對仗;
在唐人的律詩中偶然也有少到一聯對仗的,那只是例外。
至於對仗多到三聯,則是相當常見的現象,
特別是在首句不入韻的情况下是如此。」
雖然盡信書不如無書 但版主大人所教極是
書不可少讀啊 與版主大人共勉之
廷玉有禮了
在下並不認同:平仄相對方為工對。
方才已打了一些字,但尚未打完,明後天有時間,打完了字再貼上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