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此話題,記得於大學中文系任教的二難兄,多年前曾指點"七言平起首句多押韻(仄起則可押可不押)",意思與盡量不借韻的原則同.再順便說說:若我是管理員我會多管管法的問題,因為法無是非可容個人觀點,而用不用某字,借不借韻,乃至首句押不押韻等非此版明規者,都只能如笠老採建議(而非權威)的語態"若...也可 ..".那麼甚麼才是不可改變的法度?除遵守版上規定外,說話用語也有文法問題,先學說話,學詩可事半功倍.例如:"謝謝詞丈謬讚",真那麼喜歡謬字的話,請改為"謝謝詞丈,您謬讚了!"兩句方合文法,因對方謬賞而謝謝他,是不合情理的,故須分開說 .再說,"兇"字實難有替代者,並非偏不偏好的範疇,而"謬賞"卻有許多更中正的語詞可代替,以下對上來講,諸如"謝謝詞丈鼓勵""謝謝詞丈厚愛"等.香港人 寫:笠雲生 寫:若非無字起句不押韻亦可.
謝笠詞丈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