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門外漢,學工程的,參加過幾次雅聚,提些意見僅供參考.如不合宜請刪除
=========
版規(七):香艷詩詞如過於露骨者,請留回自己欣賞。
=========
網管:"....已被雅集網管風雲刪除....,在下可能封鎖兩位ip,雅集黑臉由我來當,無所謂。"!
>>看來網管一人獨大?而且網管的威權不足以服眾?雖然後續也有多人同意,但應是群體決策為宜.畢竟刪除他人言論是大事一件,宜謹慎行事
>>版規的標準認定應強化,另封鎖IP或使用者名稱,效益不大,反而增加管理負擔.
>>如果改為
>>"XX君所作之XXX,已X年X月X日,雅集詩詞審查小組決議,,違反版規(X),予已刪除...." 會不會委婉一點
>>提一個我的案例探討: "網路規定內有一條:禁止於上班時間瀏覽色情,賭博,暴力,毒品等非工作相關網頁。"
>>確有使用者反應
www.roclotto.com.tw 公益彩券網頁非為賭博性質,為何要欄阻(本質上是政府主辦的賭博行為,
>>我就簽陳主管,決定是否開放)
>>林間君等遊走規定邊緣之行為,禁止也好,我也希望有個純淨的空間,對雅集的處置也深表贊同就是了...
==========
另針對新秀鍛鍊場規例,有些想法與各位分享
(一)本版歡迎任何人到來貼作品,但只能貼詩、(不含新詩)詞、對聯。亦歡迎各界善意的批評。
>> 我常常違反這一條,門外漢難免出律,出韻,離題等等. 這是否就不歸類為"詩"? 引用本條刪除時,可否考量"所有新秀都會犯的錯"
>> 另"詩、(不含新詩)詞",個人認為"詩(不含新詩)、詞" 比較容易理解?
(二)貼詩者如不欲人評者請書明。
(三)本版不歡迎任何人身攻擊之文章。
>> "不歡迎"? 就是也可以貼?
(四)本版不反對一稿多貼,意是說在本版貼後,也可以到其他的地方貼。著作權屬作者本人。如是貼別人的作品,必先得原作者之授權。轉貼雅集之詩詞也一樣,必先得原作者同意授權。
>> "著作權屬作者本人",是否已於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規定?
>> 另有關著(創)作之規定, 國際上有一套所謂的創作共同約定(Creative Commons)規範,提供中文資料參考
>>
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tw/plugi ... aiwan_.pdf
(五)因本版所有管理人都是業餘身份,難免回應略慢,也因此請各位一天內不要多貼,一至三首,請各界見諒。
(六)政治和宗教兩方面的作品,請盡量保持低調。可免則免。
(七)香艷詩詞如過於露骨者,請留回自己欣賞。
附新秀場徵詩規例:
(一)、依照指定的題目,韻目。
(二)、請不要借題發揮,作攻擊或政治之用。
(三)、如在新秀場得過第一名、詩薈或詞萃得過首三名者,不能再參加新秀比賽。
(四)、如有必要,會更改規例。
立規日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廿六日。
>> 參考ISO管理制度精神,是否應建立版本控管,或修訂歷程
>> 如: 版次:1.0版 立規日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廿六日。
>> 或: 中華民國十七年五月十四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四十條
>>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