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非 寫:莫非風雲詞長更不知豪放之〔放〕可為形容詞或副詞用?
這也應是一般常識才對。
但詞長卻於昨日一意孤行地先將此放字界定為放開或放置之放! [color=red]作為動詞, 並未深入細察此字之多義性![/color]
放歌 對 狂嘯 = 豪放地唱歌 對 縱狂地呼嘯, 不是比
長歌 對 狂嘯 = 長而不歇息地唱歌 對 縱狂不受束地唱歌更貼合?
如要長歌, 豈不是要短嘯了!
研非 寫:小發詞長並非說了算之人, 下次若有其他引據, 請自行詳列資料, 上列閒話詩鐘 張西廂之資料, 我要翻找到天下文壇之秋靈詞長上網之資料才找到.
又各詞長都是寫近體詩, 萬想不到寫用已式微之詩鍾舊製, 竟不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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