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碧雲天 » 2003-09-28 11:12 AM
詩言志, 詩所表現的是詩人所思所言所行
近日版上出現幾篇偏向情色的詩文, 天天個人非常擔心社會不良的風氣影響文人應有的風範, 文人更應慎言慎思
詞長大作, 艷且過露, 亳無詩意且用語不雅, 三句圍著舞者身材打轉而己,第四句更把舞孃寫成妓女, 思已不正, 今天天出聲, 望詞長能重新修正寫詩思維的方向
天天個人認為, 寫詩, 首要具備文人的風骨, 心正則詩自境高, 共勉之
得罪之處, 望請海涵
舞孃這題材不是不能寫, 與個柳永的詞, 給詞長當範例
浪淘沙令
有 箇 人 人 。 飛 燕 精 神 。
急 鏘 環 佩 上 華 裀 。
促 拍 盡 隨 紅 袖 舉 ,風 柳 腰 身 。
○ 簌 簌 輕 裙 。 妙 盡 尖 新 。
曲 終 獨 立 斂 香 塵 。
應 是 西 施 嬌 困 也 ,眉 黛 雙 顰 。
最後由
碧雲天 於 2003-09-28 02:06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