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楚狂 » 2013-06-25 08:00 AM
李廷玉 寫:日昨晨間出發 赴老友邀約 幾家人山中聚會 領略並享受田園風光 主人情意拳拳 出珍藏招待品酒 欲罷不能 近黃昏始返 老友夫婦年逾七十而筋骨強健 熱愛田園農圃生活 確是酒仙一類人物 每日小酌 均有千杯之量 感其盛情 歸途中賦以為記 藉酒名贊其人 時在夏至後日
青春易逝,友誼長存。
羨慕!
好個
阿伯。
依官府規範:言及「酒」事有廣告之嫌者,須加註「喝酒不開車」。
謝謝。
詩是文學的菁華,也是精緻的藝術品,無高度器識的人固無能力為詩,才鈍學譾者也不足與言詩。
(引自 藥樓《古典詩的形式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