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份子~七律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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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李德儒, 一善

恐怖份子~七律兩首

文章白丁 » 2009-12-30 03:39 AM

某族原來自逞馳,遠邦窮我視如欺,

敢將毒蠍迎雞口,更挺單刀刺猛獅。

昨是刀砧亡惻隱,今為魚肉盡哀悲,

牙牙眼眼無時已,相忘恩仇未有期


邇來恐怖攻擊事件頻傳,受害者猝不及防亦防不勝防。
從來只有所謂的「恐怖組織」才會大剌剌的承認自己何時何地幹了什麼壞事,一副凜然正氣的樣子。
當然,事出必有因,不管什麼樣的理由,似乎都是加害主以被害者身份所做的的報復行動。其以種族、地域、國家、或以組織陣線等等名目所為針對性的破壞、屠戮行為,徒然似迴旋鏢一般換來更嚴厲的反報復。
是悲壯也罷、齷齪也罷、所持理由無理還是有理都不能見容於自由世界裡,因為傷及無辜反而失去了訴求的正當性。,

只是,譴責之餘、也應痛定思痛的反省,往往不見血的無聲屠殺傷害他人更甚,自由世界也往往分享成果成為共犯而不自知。所以目前以暴易暴大概是一個永遠不能改變的政策~悲哀哪!
最後由 白丁 於 2010-01-11 03:06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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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白丁 » 2010-01-11 02:59 AM

近來航空界發生兩件「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烏龍恐怖事件

廁間能引大軍馳,吻別新將反恐欺,

蛇咬一朝憂老美,心驚無日憊雄獅。

干戈雖壯無從試,利害難諧暗自悲,

神意紛紜各為解,世人相愛永無期?


稱之為恐怖分子者,此相對陣營與無辜受害人語也。
親痛仇快,彼雖行恐怖之實卻以英雄待之;被害者既然非我族類則與屠羊宰牛何異?但視作要脅之工具而已。
如上述理由,若能捐棄己見以換得對話機會,或可開誠布公折衝以代替有冤必報之對抗,則全人類之福,尤其山姆大叔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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