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練習題

此地歡迎古典詩詞新秀發表初學作品﹐請多加油!

版主: 李德儒, 一善

文章維仁 » 2003-03-13 10:20 PM

跟在德儒版主後面,再補充一些個人淺見。德儒詞長已說過的觀點,則不再贅述。敬請指教。

001
十載辛勤一字痴,玉郎成就報相知;
黃泉早送偏無恨,怕見春風不動帷。
〔相〕〔偏〕〔見〕字似宜斟酌。

002
奔波四處無求報,只願功成把願償。
莫奈良人心狠辣,芳魂哪裡訴冤章?
各句遣詞用字略嫌淺白,例如〔哪裡〕 。

003
十年供學龍門躍,喜結夫妻一世驕。
未待今晨花燭冷,紅妝已過奈何橋。
第一句寫女方〔十年供學〕,幫助男方〔龍門躍〕,但是七個字合成一句〔十年供學龍門躍〕,卻造成這一句主角紊亂。

004
十載承恩豈不知?貪來名利換疑癡。
堪憂此世情囚永,飲鴆交杯悔恨遲。
〔交杯〕是兩人同飲,這個故事裡只有女方飲毒,用〔交杯〕不對。

005
怎知今日恁愚昏,辜負十年培育恩。
天下男兒多薄倖,鴆漿不飲亦銷魂!
結句費解。

006
『鷓鴣天』
閒看蕭郎貌勝潘,淡娥茹苦色衰殘。十年供讀燈前伴,粵女今時轉不安。
歌水榭,且尋歡,士袍脫去換飛鸞。此間得意休相忘,一縷芳魂獨倚闌。
〔粵女今時轉不安〕,這〔不安〕似乎用的太輕。
〔士袍脫去換飛鸞〕此句費解。

007
十年磨劍一朝成,更結鴛盟共此生。
豈料多疑延禍至,深情換得斷魂聲。
以〔磨劍〕譬諭〔寒窗苦讀〕,但是此劍僅此一見,後面三句始終未曾出現與劍相關的事物,使得〔十年磨劍〕無所聯繫。

010
十載恩深我自知,功成豈料惹猜疑。
忍心施鴆非嫌棄,附骨如蛆莫可支。
立場違背一般人的觀念,卻無法說服讀者接受。

012
郎心自古亦狼心,只恨當年愛戀深。
供養換來施鴆待,亡魂仍作不平吟。
寫得稍嫌平直,少了些餘韻。

013
玉人何苦辨卑尊,我豈知恩不報恩?
叵耐多疑生憾事,斷腸人憶斷腸魂。
〔辨〕字不太準,與故事稍有差異。立場違背一般人的觀念,卻無法說服讀者接受。
維仁
版面管理員
 
文章: 4544
註冊時間: 2002-02-25 09:24 AM
來自: 台灣

文章淡淡清風 » 2003-03-13 11:31 PM

多謝德儒詞長與維仁詞長的講評!清風如獲至寶!欣喜若狂!感謝兩位詞長在百忙之中,撥冗指導! :oops:


德儒詞長!清風好想看喔!清風報名第二號,第一號已被芬陀利詞長預約了!在此,先叩謝德儒詞長!*^__^*
最後由 淡淡清風 於 2003-03-22 03:05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無色....無味...兩袖清風....
淡淡清風
會員
 
文章: 139
註冊時間: 2002-10-10 12:36 AM
來自: 宇宙一瞬間.....

文章李德儒 » 2003-03-14 03:26 AM

還有誰要便來報名。
李德儒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4428
註冊時間: 2002-02-25 11:34 AM
來自: 紐約

文章一休 » 2003-03-14 05:16 AM

還有我。謝謝!另謝維仁詞長講評!
一休
會員
 
文章: 35
註冊時間: 2003-01-09 04:43 PM

文章李德儒 » 2003-03-14 05:38 AM

還有一事要補充一下,此次雖然是可以改作品的比賽,但楊兄還是為了公正,事先沒有看過作品,截止後我以編號寄給他評。
李德儒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4428
註冊時間: 2002-02-25 11:34 AM
來自: 紐約

文章淡淡清風 » 2003-03-14 01:18 PM

謝謝德儒詞長!清風又是一陣興奮莫名!叩謝再叩謝!^__^

以德儒詞長與維仁詞長的德望,絕對是公平的!這是毋庸置疑的! :oops:
無色....無味...兩袖清風....
淡淡清風
會員
 
文章: 139
註冊時間: 2002-10-10 12:36 AM
來自: 宇宙一瞬間.....

文章李德儒 » 2003-03-15 12:31 PM

請各位用電郵告訴我地址。姓名。
李德儒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4428
註冊時間: 2002-02-25 11:34 AM
來自: 紐約

文章維仁 » 2003-03-15 04:19 PM

小弟沒有德望可言,只是承長者之命,硬著頭皮挑了三首自己較為偏愛的作品,不敢說是公平。又妄自把自己挑選時的感想貼了出來,還請各位詞長不吝指教。
維仁
版面管理員
 
文章: 4544
註冊時間: 2002-02-25 09:24 AM
來自: 台灣

文章李德儒 » 2003-03-18 10:29 PM

昨天和出版社聯絡過,他們說大約下月十五日便印好,請各位將名字地址寄來
takylee@hotmail.com
李德儒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4428
註冊時間: 2002-02-25 11:34 AM
來自: 紐約

文章沙鷗 » 2003-03-19 11:35 AM

多謝兩位前輩解說,我是各以當事人的立場著墨,故未考慮是否能說服旁人,殺人前先想好能說服旁人的理由,這太可怕了,而且應事有深仇大恨才會如此吧,在此事例中似非如此。

因絕句字少,所以本以為『忍心施鴆非嫌棄』可以顯示無奈與難為的情緒,顯然還是沒有達成期待的效果。

謝謝賜教,下回再努力。
笨不是罪惡
沙鷗
會員
 
文章: 100
註冊時間: 2002-03-13 11:54 PM

文章李德儒 » 2003-03-19 12:30 PM

十載恩深我自知,功成豈料惹猜疑。
忍心施鴆非嫌棄,附骨如蛆莫可支。

說真這首是寫得不錯,而且比用女方的各度去寫那首佳。但無論何也不該殺人。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早已應發現女方的苦纏,應及早分手,縱然讀不成醫生。
非嫌棄便不會施鴆。拋棄最多給人罵是現在王魁,不會變成同歸於盡。(大陸殺人多是死刑)
李德儒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4428
註冊時間: 2002-02-25 11:34 AM
來自: 紐約

上一頁下一頁

回到 新秀鍛鍊場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Bing [Bot] 和 6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