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家
戊子年冬,人事行政局來函,令光復新村住戶搬遷,繳回宿舍,清除地上物後以便標售。僕有生以來三十二年,住臺中縣霧峰鄉光復新村中華路八號,此僕之根本也。今政府欲斫吾根,毀吾家,余縱定居他市,必不認同斯地。餘生荏苒,飄蓬而已。適臺文所學弟亞橋,以「樂生劫運」詩展,邀詩於余。僕量二事有相通處,為<毀家>七首,以應所邀。
車籠地脈貫新村,百戶驚心只半存。今有公文催怪手,令吾老少出家門。
毀我青春毀我家,丹心可鑒愛中華。英明政府收回日,挹取冬暉趁夕斜。
龔王潘簡與周林,鎖鑰交存有古忱。路樹織柯真綠隧,時從鄰戶聽鳴禽。
鄉心欲托老村墟,道路條條忍拆除。飄著莫教遊子返,龔王潘簡盡移居。
餘生不樂只餘悲,漫卜他年賦黍離。最是無情新建設,目中唯見電車馳。
憶昔平生志氣昂,凌飛欲入太空艙。為留宿舍求資格,俯首甘爭給事郎。
阿兄奔走竟徒然,一紙公文命拆遷。地址今難填永久,算來將屆卅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