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體詩七言句第一字之平仄俱可不論(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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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五葉, 壯齋

近體詩七言句第一字之平仄俱可不論(舊稿)

文章維仁 » 2006-09-03 11:03 PM

歷來關於近體詩的寫作方面,一直流傳著「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個似是而非的口訣。所謂的「一三五不論」從字面上看來,是指七言絕句或律詩的第一、三、五字平仄可以通融,其實近體詩並非漫無限制地「一三五不論」,而必須以「平聲不可令單」、「不可下三平或下三仄」為原則,倘使必須更動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則必須連帶在其他相關位置也更動字聲平仄,這種補救方式稱為「拗救」。「拗救」方式甚多,本文僅針對主題,討論有關近體詩七言句第一字的平仄問題。

一、仄起句的第一字均可改為平聲字。

仄起的七言律句之平仄格律為:「仄仄平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一字如改為平聲,形成「平仄平平平仄仄」或「平仄平平仄仄平」,也完全合律,因為平聲固然不可令單,仄聲卻是無妨。試以唐朝詩家名句為例:

三顧頻煩天下計(杜甫:蜀相)
黃鶴樓中吹玉笛(李白:與史郎中聽黃鶴樓中吹笛)
撩亂邊愁聽不盡(王昌齡:從軍行)
神女生涯原是夢(李商隱:無題)
塵世難逢開口笑(杜牧:九日齊山登高)
千里江陵一日還(李白:下江陵)
寒雨連江夜入吳(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
朱鵲橋邊野草花(劉禹錫:烏衣巷)
君問歸期未有期(李商隱:夜雨寄北)
贏得青樓薄倖名(杜牧:遣懷)

二、平起句第一字拗為仄聲字,於第三字改為平聲字以救之。

平起的七言律句之平仄格律為:「平平仄仄平平仄」或「平平仄仄仄平平」。如第一字拗用仄聲字,則第三字往往改用平聲字救之,以符合「平聲不可令單」的原則,所以近體詩中呈現「仄平平仄平平仄」或「仄平平仄仄平平」的詩例甚多,在此舉一些唐詩名句為證:

洛陽親友如相問(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
九天閶闔開宮殿(王維: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卻看妻子愁何在(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
舊時王謝堂前燕(劉禹錫:烏衣巷)
卻嫌脂粉污顏色(張祜:集靈台)
可憐無定河邊骨(陳陶:隴西行)
可憐飛燕倚新粧(李白:清平調)
故園東望路漫漫(岑參:逢入京使)
每逢佳節倍思親(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
古來征戰幾人回(王翰:涼州詞)
落花時節又逢君(杜甫:江南逢李龜年)
隔江猶唱後庭花(杜牧:泊秦淮)

三、平起句的第一字拗為仄聲字,於第三字仍用仄聲字。此亦不算不合律。

雖然近體詩有「平聲不可令單」的原則,但是我們往往也能見到平起句的第一字拗為仄聲字,但在第三字仍不以平聲字相救的狀況。清王士禎「律詩定體」謂:「凡七言第一字俱不論」;許清雲教授在「近體詩創作理論」書中也說:「七言律句……第一字不論在何種狀況都是可以不論平仄的。」;張夢機教授在「古典詩的形式結構」書中表示:「(近體詩)七言句第一字的平仄,是可以不論的,平仄可互用,理由是第一字和句尾押韻的字聲距離最遠,句中的聲調地位最不重要。」;邱燮友教授在「新譯唐詩三百首」一書中則說:「其實七言律句首字的平仄可以不論,因為它距離尾字最遠,地位最不重要」。綜合以上數家說法,應可認定平起句的第一字拗為仄聲字,但在第三字仍不以平聲字相救的狀況,不宜以「犯孤平」或「不合律」論之。吾人試舉以下唐宋詩家名句為證,更足以說明此種:「第一字拗為仄聲字,但在第三字仍不以平聲字相救」的做法應屬合律。

舍南舍北皆春水(杜甫:客至)
映階碧草自春色(杜甫:蜀相)
出師未捷身先死(杜甫:蜀相)
可憐後主還祠廟(杜甫:登樓)
五更鼓角聲悲壯(杜甫:詠懷古跡)
勸君更盡一杯酒(王維:送元二使安西)
洞房昨夜停紅燭(朱慶餘:近試上張水部)
漢文有道恩猶薄(劉長卿:長沙過賈誼宅)
謝公最小偏憐女(元稹:遣悲懷)
此情可待成追憶(李商隱:錦瑟)
可憐夜半虛前席(李商隱:賈生)
十年一覺揚州夢(杜牧:遣懷)
一年好景君須記(蘇軾:寄劉景文)
老僧已死成新塔(蘇軾:和子由澠池懷舊)
罟師蕩槳向臨圻(王維:送沈子歸江東)
忽聞岸上踏歌聲(李白:贈汪倫)
指揮若定失蕭曹(杜甫:詠懷古跡)
百年世事不勝悲(杜甫:秋興)
歲時伏臘走村翁(杜甫:詠懷古跡)
一絃一柱思華年(李商隱: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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