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尚(戎庵)先生論【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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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五葉, 壯齋

羅尚(戎庵)先生論【對偶】

文章惜餘齋主人 » 2002-08-31 12:51 PM

羅尚(戎庵)先生於《古典詩形式說》一文中論及【對偶】云:
詩既稱為律,按理應該對仗工整,既工整,又見意義情趣者,方為佳作。但是對仗工整,成為堆砌,意境被限制不高不廣,毫無情趣可言,文字不能發揮,應有的生命感情反無詩味,盛唐時,一句一聯,同類異類,人名地名混合組成為對偶,變成名詞對名詞,而非字對字。字對字是在「動」字、「形容字」上。因此虛實名詞也可以對偶。如:「白雲依靜渚,芳草閉閒門」;「白雲」、「芳草」異類,「依、閉」動字,「靜、閒」形容字、「渚、門」異類……
律詩學盛唐,毫無疑問,但盛唐律詩對偶,多有不成對偶,似是而非,又有流水對,當句對等,此等有一要訣,意到、情到、氣到、神來,非如此不可,一望而知是佳作。如:
情人怨遙夜,竟夕起相思;
我行殊未已,何日復歸來;
曲徑通幽處,禪房花木深;
客心洗流水,餘響入霜鐘;
登舟望秋月,空憶謝將軍;
余亦能高詠,斯人不可閒;
遙憐小兒女,未改憶長安;
倚仗柴門外,臨風聽暮蟬;
時有落花至,遠隨流水香;
盛唐以來,盛行異類對,其特性為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虛字對虛字,實字對實字。虛實之間詞性相同可對,如「雙飛翼」對「一點通」,又如「甲帳、丁年」,「駐馬、牽牛」,本不相屬,以題旨及全首語氣用動詞、形容詞綰合之,不但可以相屬,而且能剛健既實,光景轉新。波瀾起伏,搖曳生姿。所以律詩中兩聯,或為詩題主旨,或為波瀾助勢,都成為立片言以居要,為一篇之警策。由此觀之,名詞重要,等於人身之骨與肉。骨肉有生活機能,又全靠關節血脈呼吸,名詞本身不發生作用,能發生作用,全靠動詞形容詞去綰合牽連。如:
三公、五嶽、祭秩三個不相關的名詞,用一字牽連綰合而成為詩句:「五嶽祭秩皆三公」(韓愈七古)又如:
風、雨、林花、水荇、翠帶、胭脂,六個名詞,加上兩個動字,兩個形容字,組成一聯對偶:
林花著雨胭脂濕,水荇牽風翠帶長;(杜甫詩)又如:
紅豆粒、碧梧枝、鳳凰、鸚鵡,四個獨立的名詞,先與分散,再加以形容詞整合,成為一個對偶:
紅豆啄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
「啄餘、棲老」為形容詞,這個形容詞發生作用,今古詩人,尚不知有幾人能識透?又如:王母、瑤池、紫氣、函關,四個名詞,即使作瑤池王母、紫氣函關兩個名詞,至多只是對等看待,並不發生作用。可是經過指示詞,與動字的整合,成為:
西望瑤池降王母,東來紫氣滿函關。
這一聯中,骨子裡影射之事就多了,此詩頭二句﹁蓬萊宮闕對南山,承露金莖霄漢間﹂極言唐時宮殿之高,氣象之宏敞,可以西眺瑤池,東見函關。恰好瑤池王母,紫氣函關,影射楊貴妃冊封太真,及天寶元年玄元皇帝李老君降於永昌街,承平時代,公私荒唐如此。
由此觀之,詩人擴展律詩中異類對的使用範圍,真是古今四海。自盛唐以來異類對被用得出神入化。如:
三分割據紆籌策,萬古雲霄一羽毛;
上句全是人事名詞,而下句有時間、天文、物合。
五更鼓角聲悲壯,三峽星河影動搖;
五更時間,鼓角軍營用具,三峽地名,星河天文。
古廟杉松巢水鶴,歲時伏臘走村翁;
此一對偶,直是異類中之異類,然就詩題與全篇語氣而言,卻是感慨千萬。
鴻雁不堪愁裡聽,雲山況是客中過;
鴻雁、雲山異類,「愁」虛字,「客」實字。
回日樓臺非甲帳,去時冠劍是丁年;,
甲帳為建築物,丁年謂少年時。
此日六軍同駐馬,當時七夕笑牽牛;
「六軍」與「駐馬」皆為人事名詞,「七夕」為節候名詞,「牽牛」為星名。
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
「雙飛翼」實,「一點通」虛。
流水對在詩中並不多見,有時作者靈光一現,會湧到筆尖。所謂流水,其意甚明,如水之流,不作排偶。但字面要對偶,內容亦要有偶的成份。是較難著手,可遇而不可求,如:
悵望千秋一灑淚,蕭條異代不同時(杜甫)
喜見通家賢子弟,自言得邑少風塵(蘇軾)
雙擬對用得比較多,頗有情致,但亦難工整。李商隱工為此種,如:
縱使有花兼有月,可堪無酒又無人;
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託杜鵑;
李商隱又有雙擬句,如:
昨夜星辰昨夜風,
松篁臺殿蕙香幃……

關於詩之對偶,戎庵先生揭出異類對,以避免過於工整致成為堆砌、合掌之弊,而個人主張將對中詞句分成「主從」,取「主」對而「從」不對或「主」嚴而「從」寬之法為對,以救合掌堆砌之病,如:
三分割據紆籌策,萬古雲霄一羽毛;
「三分」取「三」為主,「分」為從,「萬古」取「萬」為主,「古」為從。
回月樓臺非甲帳,去時冠劍是丁年;
「甲帳﹂取「甲」為主,「帳﹂為從,「丁年」取「丁」為主,「年」為從。
此日六軍同駐馬,當時七夕笑牽牛;
「六軍」對「七夕」,取「六、七」為主,「軍、夕」為從;「駐馬」對「牽牛」,取「馬、牛」為主,「駐、牽」為從,單以字面為對,而不論其詞「駐馬、牽牛」所代表之詞義。
紅顏棄軒冕,白首臥松雲:
「紅顏、白首」取「紅、白」為主,「顏、首」為從。
有弟皆分散,無家問死生;
「有弟、無家」取「有、無」為主,「弟、家」為從。
以上諸對,凡為「主」者取工對,而「從」者可用較寬之詞性或用字。如此既不涉合掌堆砌之弊,又能將詩意情趣擴展開來,而成為佳作。
惜餘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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