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疑問:
李白的「故人西辭黃鶴樓」本應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算他一三五不論,但第二字用了平,分明是出律了。「故人」是不是比「故友」好聽?為什麼李白不寫「故友」而偏偏要用「故人」以至要出律?難度用「故友」便是「以詞害意」了嗎?
他的靜夜思更離譜: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短短二十字,三個字出律,而且「明」、「頭」、「月」都重了。
我有幾個想法,不知道那一個比較合理:
一。李白的時代,格律比較寬鬆
二。李白以「詩仙」見稱,倚馬可待,根本不把格律放在眼內,或者故意違反格律,以表示其風格。他不是譏笑過杜甫什麼「借問因何太瘦生?祗為從前作詩苦」,就是譏杜甫太過雕琢的風格。
三。李白有很多作品又完全合律的。或者不合律的作品是喝了太多酒,醉的事後作的,因為醉了,又或隨口占來,管他媽甚麼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