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寫:我沒近距離看過賣藝的地方啊,感覺是賣藝的地方就統稱戲棚而己,我這幾天會去香港,替你探個究竟回來。
玫瑰詞長請不要獨自去廟街逛,有男朋友陪同會安全些

提防小手啊!
宋民 寫:謝謝李版主指教(“在香港廟街和新填地賣藥之人,多是行走江湖的自學郎中,賣的是一些醫人不死的平價藥。為的是兩餐,行醫則稱不上。”)
宋民領教了。再請教一下﹕“賣藝”是修飾“郎中”的定語嗎﹖還是與“郎中”並列的另一類營生(比如耍刀弄棒)﹖如果是兩種生意並列在“各”字前面﹐是否要對仗纔好。比如“雜藝偏方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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