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齋 寫:二難 寫:三平頭可能是指連續三句的首字皆平,四聲八病有「平頭」,三平頭之名,可能由此出。三仄頭自然就相對而生。
《文鏡秘府論》:「平頭詩者,五言詩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同聲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聲,犯者名為犯平頭。平頭詩曰:「芳時淑氣清,提壺臺上傾。」〈如此之類,是其病也。〉又詩曰:「山方翻類矩,波圓更若規,樹表看猿掛,林側望熊馳。」又詩曰:「朝雲晦初景,丹池晚飛雪,飄枝聚還散,吹楊凝且滅。」」
依照《文鏡秘府論》的說法,平頭和句子開頭的兩個字有關,而不只是首字,是我誤解了嗎?
二難 寫:我也不知道「三平頭」成為詩病的理由,只是猜測這個名稱的來源。
文鏡祕府論於平頭下還有一段話,「上句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同平聲不為病;同上去入聲一字即病。若上句第二字與下句第二字同聲,無問平上去入,皆是巨病。」
一、六皆平,不為病,說三平頭者,也許是認為一、六、十一皆平是病。
小發 寫: 我初聞三平頭、三仄頭是從台灣傳統詩社的詞長聽聞的。
是指七言詩的前三字盡量避免連三平或連三仄,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持此論,
我猜測此事,或許是與傳統詩會徵詩或擊鉢等活動的評詩有關。
傳統詩會的徵詩活動,皆限題限韻為主,
幾百首作品中,詩意難免多有重複,為評定甲乙,比到最後沒得比時,
只好從聲調上來比,而實際來看,連三平或連三仄在聲調上確實較缺變化。
在評比時,若詩意相當,這也不失為參考面向,
一旦有詞宗以此為選詩標準,旁人不知其意,就誤以為三平頭、三仄頭應避,
傳統詩社中頗尊師重道,多有以師長之言為圭臬者,故有此一說似也就不難理解了。
諸位先輩引《文鏡秘府論》:「平頭詩者,五言詩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同聲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聲,犯者名為犯平頭。」
此書論「詩文聲病」,所引詩例,如:
平頭詩曰:「芳時淑氣清,提壺臺上傾。」〈如此之類,是其病也。〉
又詩曰:「山方翻類矩,波圓更若規,樹表看猿掛,林側望熊馳。」
又詩曰:「朝雲晦初景,丹池晚飛雪,飄枝聚還散,吹楊凝且滅。」
按《文鏡秘府論》:「平頭詩者,五言詩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同聲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聲,犯者名為犯平頭。」→若用近現代的近體詩格律言,會犯「平頭」聲病者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會出現,亦即這些犯平頭「詩例」有幾個共同特點:
一、 五言詩
二、 各句皆為律句、或拗句(如「朝雲晦初景」、「飄枝聚還散」)
三、首聯「拗對」(或稱「失對」)
抄抄書有何不好?至少讀到腦袋裏的東西,沒有忘掉;回頭可以檢視一下筆記,讓我們來看看一些名家的論述:
這些被《文鏡秘府論‧西卷》收錄的「文二十八種病」,若按「近體詩」黏對的關係來看,都屬於「體拗」中的「拗對」(「拗黏拗對」,或稱「失黏失對」);
按王力《漢語聲律學》的見解:「『對』和『黏』的格律在盛唐以前並不十分講究;二者比較起來,『黏』更居於不甚重要的地位。直至中唐以後,還偶然有不對不黏的例子。『失對』和『失黏』的『失』字是後代的詩人說出來的。」(見該書第114頁)
再依照同書第120頁:近代(也許是自宋以後)科場中不准有失對失黏的詩,於是黏對幾乎成為金科玉律。
問題在於這兩種條件同時出現在一首五言近體詩裏,用近現代觀點來看,恐怕不會被視為一首「稱得上好」的近體詩。
若按照唐、宋、後人引用沈約論述並加以闡衍,再觀察五、七言詩的發展以及近體詩的演變,「四聲八病」做為南朝齊、梁時五言詩的聲調之「律」,可為當代一時風髦。但到了唐代近體詩的發展,是否仍適宜做為聲調之拘束或「枷鎖」,按王力關於「拗黏、拗對」的見解,是存疑的。
若有人認為上舉詩例為古體,不妨仔細了解一下南朝沈約、謝脁等人「永明體」詩作的特色、與對唐代近體詩出現的影響。尤其是「五言詩.........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的禁忌(犯此病忌即稱「平頭」)可能即為後世唐代五言近體詩有關「黏對」的濫觴,特別是在平聲韻的五言詩。畢竟,仄聲字尚分上、去、入,「平頭」之病不過嚴分上、去、入而已。
唐代詩僧皎然在《詩式》中論及「明四聲」時即闡述到:「樂章有宮商五音之說,不聞四聲。近自周顒、劉繪流出,宮商暢於詩體,輕重低昂之節,韻合情高,此未損文格。沈休文酷裁八病,碎用四聲,故風雅殆盡。後之才子,天機不高,為沈生弊法所媚,懵然隨流,溺而不返。」
至於原首創者沈約所論聲調「四聲八病」,在宋代嚴羽的《滄浪詩話》裏認為是:「八病謂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之辨。作詩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據也。」
個人覺得「八病」並不是近體詩的「格律」,嚴格講只不過是近體詩遣詞用字聲調上的「技巧」。
聲調,在近體詩中重不重要?
讀到、寫到某一個地步,自有體會。
後記:我不在 樂齋版主【淺談孤平】中跟帖的原因,畢竟 樂齋版主的那篇「主題」是:「淺談孤平」,總不宜偏離「主題」太遠;所以在個人的筆記式詩話中另闢篇章談談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