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令狐君轉來范叔關於對詩詞的看法,是在其他論壇回答詩友的臨屏淺見。白玉君說的對,律詩除一、三、五有條件的不論外,還有拗就。我覺得拗救之所以被忽略,是因為雖然現在詩壇高手如雲,但初學者更多,為免誤導,所以自己寫時,儘量做到不拗。
學古人、今人,最重要的是學他的立意和謀篇。以立意而言,律詩絕句、長調小令差別不大,但一定要求新。見人所未見,言人所未言。如果一味步人後塵,我看,這詩就沒必要寫了,儘管去讀古人的好了。之所以寫,是因為“我”有與別人不同的見解,雖然這個見解不一定比他的更正確,更高明,但它是“我”的。如此不斷追求,個人的情操就得到陶冶和昇華。我想,這就是詩的魅力所在。
詩詞的好壞,很大部分就是被立意穩穩地佔據著的,而不管你是否承認。詩詞所表現的思想境界,藝術境界,都是“見仁見智、成嶺成峰”的。古往今來,想找出唐詩宋詞公認的壓卷之作,殊非易事。要想找出其中的失敗之作,是垂手之間的事情。因此,我以為,對詩詞作品,不可苛求,它和人的習慣性格一樣,沒有十全十美的,無暇不成詩。重要的是,要言之有物!如果遵循某個公式即可達到完美,詩詞的魅力則盪然無存也。
謀篇。通常見的是上景下情或相反,也不乏景情交替。但哪幾句的合起來表達一個意思;哪幾句是獨立表達一個意思,怎樣將兩者錯開,就有考究了,這與語言運用的張弛一樣,形成波浪壯,盪跌起伏,欲禁不止。
最後說格律。格律增加了語言的抑揚頓挫,它很幽雅,有如風中之荷。它的韻腳使詩詞琅琅上口,有如余香裊娜,易頌易記。在世界語言中,我們華夏語言文化是最美的了!迄今為止,還沒有那種藝術形式可與其中的律詩、詞、曲比肩,它是獨一無二的、最可珍惜的。
然而,格律已被我們的老祖宗破壞(或者說是改進)得不少了。為不因律害意,才有了“拗”,也才有了“救”。同樣理由,才有了孤雁出群格、鶴頂格、葫蘆體、轆轤體、折腰體……等等。就詞而言,一個詞牌,一般的有三五個變體,多的達十幾種變體。但是,詞句子中的律句規律是不變的。對格律不熟的人而言,不能以此作為掩飾自己無知的藉口。我早年就走過這種彎路,至今想起來都頗羞愧,希望新詩友不重蹈我的覆轍才好。我覺得應該遵循格律,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去突破它。遊戲總得有個規則,沒有規則的遊戲是沒法玩的。
至於用韻,歷代所用不盡相同,原則是符合當時大眾的口頭語音或者書面語音。我覺得《詩韻新編》符合今天的實際。即使用《平水韻》、《詞林正韻》,也是有選擇的用,比如十三元,“門、魂、元、村、恩、昆、繁、園”都在一個韻部,如不加選擇,寫出詩來,恐怕連自己都不滿意。個人認為這違反了用韻的本意,不可取,時代改變了,語音也不同了,全部按今音,影響欣賞,全部按古音也不妥當。這個問題詩詞界爭論已久,而且一時難有結果。在無定論前,只有兩樣皆通,兩樣都用。用新韻時加以注明即可。
好了,亂講一通,大家批判,我也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