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陽煖暖逗西施,薄薄輕紗為此褫;
縱使佳人遮太少,何勞褓母暴相隨?
高官並與豺狼歛,賤吏能同魍魎馳;
一怒衝冠偕女鬥,悲夫公僕世稱奇!
男人可大剌剌的袒胸露乳不嫌傷風敗俗(不止女人,男人能露的也微乎其微),即使有帥哥美男之稱者亦多浪得虛名而已。
為競爭、為生存,自立更生的女人在涼與不涼間拿捏「法律」的空間已經很無奈了,實在不勞大男人去干涉,甚至鬥嘴鬥氣,還拿公權力來濫用,不慚愧嗎?
警察擁有專業訓練與精良警械,卻老在真正「執行公務」時被搶被殺,或許才轉而朝向諸如此類雞毛蒜皮的擾民侵民小事上發揮所長吧?
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