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平的定義與拗救
於網上http://www.ktjh.tp.edu.tw/yang527/b3.htm拜讀維仁詞長《犯孤平淺釋》大作後,我試與王力於《詩詞格律概要》所言印證一下,發覺兩者對孤平的定義不同,由此對於某些句型是否合律有不同的論斷。我雖自學詩律只有年餘光景及才疏學淺,仍希望用常識分析方法,探討這兩種定義。冀能拋磚引玉,得方家指正,使後學有所遵從。為了簡單起見,只用五言句型作為討論基礎。
王力的定義為在仄平腳句型中,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字便叫做 “犯孤平”。故“平平仄仄平” 句型的首字的平仄不能不論。如首字要用仄聲,便須在第三字用平聲補救,成“仄平平仄平”的句型。這稱為“孤平拗救”。
維仁詞長除了提出上述定義外,還按林正三先生《詩學概要》http://netcity3.web.hinet.net/UserData/bise/big5/books/poemgist/3.htm#3-1 演示台灣詩壇通行的另一定義: 『所謂「孤平」,即是句中前後字皆為仄聲,而中間夾一平聲之謂。』,亦稱為 “夾平”。根據這定義,維仁詞長舉出五言句型 “仄仄仄平仄 ” 及 “平仄仄平仄 ” 亦屬犯孤平,因第四字的平聲為兩仄聲字所夾。(王力稱它們為 “仄仄平平仄” 句型的變格。)
在《詩學概要》裡引清朝董文渙【聲調四譜】云:
惟「仄仄平平仄」可拗為五仄句,第四字不黏不為落調。餘則不能,此其拗之極變也。其法有三:一曰拗字,一曰拗句,一曰拗聯。拗句本句自拗自救,如「平仄仄平仄」句,與「仄平平仄平」句,三字拗而一字救,對句不救亦可。不必二句皆用拗也。拗聯者本句拗下句救,如「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一聯首句三字拗仄,首字不救,則下句三字必拗平救之也。
例如李白《送友人》:
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
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未救)
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
揮手自玆去,蕭蕭班馬鳴。(對句拗救)
便含這種犯夾平的平仄腳型,對句不救和對句拗救的句子。當然,大多數的唐詩都使用對句拗救的。
維仁詞長沒有討論“平平仄平仄”句型。按照夾平定義,這亦是犯孤平的。但這是公認的特定拗句,是可接受為合律而不須救的,亦無人會說這句是犯孤平。
我們知道犯孤平是詩家的大忌,理應用拗救。竊以為按照夾平的定義,孤平不是嚴格了,而是寬鬆了。因為它包括很多可救可不救的句型(見維仁詞長鴻文)。這便不能反映犯孤平的嚴重性。所以愚見認為王力的孤平定義較恰切。這會使規則簡單,令作詩者容易記得“孤平必救”這嚴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