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五言四句二十字、八句四十字;或七言四句二十八字、八句五十六字,很多人覺得只要「盡興」就好,有何不可?
但自己盡興之餘,也要顧及文字通曉暢達,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至於用字粗鄙、通篇行文陋俗,甚至粗口詈人,以上修為在個人。
李凡 2013-10-15 03:52 PM 寫:恍字已在在前解釋,既知本作僙,卻不知僙讀平聲.這彎都轉不了,蠢.僙,武之貌也,亦舞之貌也.鳥舞之貌,飛也.在晨曦之中,鳥聲〔或鳥〕飛來報曉鐘.若還不懂,誰也救不了的.既’更盡聞呼鳥’,關恍惚何事?
又:在戴兄帖頂了一律,其中有聯:
茫然前所望,迷惑故之鄉./以故對前,任人都知此是’已故之鄉 ’/發展帶來變遷.
可賈尸顛卻認為不行.真要去小學讀一下語文了.這我救不了汝,我是學理工的,當不了小學語文老師.
阮臺灣,請人客泡茶開講,有一項款待人客上好呷的點心叫作〈一之鄉〉蜂蜜蛋糕,上蓋好呷,甜粅粅,夭壽甜。
啊「故之鄉」是啥物碗糕,阮毋知啦。
先忍耐著,毋通腹肚疼死,明仔載有閒再來開講學習典雅的漢文。
口圭口里口列~~~,還「已故之鄉」咧!
阿娘喂~~~,救命喔!
呃,有人查了字典,還是不曉得「阿」字的定義、用法及平仄,也避著不敢去查唐、宋人詩例。
亦不求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