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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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五葉, 壯齋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8-16 06:45 PM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第二版(2005年4月1日出版)一些資料以正視聽:http://www.sgwritings.com/bbs/viewthread.php?tid=29519&extra=&page=1
〔凡註:粗略看一下,與1958件第一版比,大概是多了附註.由於是在網上以簡轉正.故有一些可能錯字,如:云/雲..;也可能鍵者鍵錯,如:叢殘小語鍵錯嚴殘小語...7.3 /第七節第三段〕

凡按:要先有基本概念:明白什麼是近體詩的律,絕,古風,樂府,古風式律,古絕.入律古風,首句首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幼兒園數學.整體與個別,普及與理論....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第二版節摘:

....
第一章:
  7.3 首先咱們應該記得, 七言詩是在五言詩的上面再加兩個字而成的;因此,五言的第一字等於七言的第三字、五言的第三字等於七言的第五字,換一句話說,五言的第一字可以不論的地方, 七言的第三字也可以不論;五言的的第三字可以不論的地方.七言的第五字也可以不論。 分明的地方由此類推。下文所將要談到的許多特殊形式,都是由這一個理論的基礎產生。造是非常重要的初步認識。

7、4 (一) 七言詩句的第一字(頂節上字)的平仄,無論任何情形之下,都是可以不論的。因為它距離句尾最遠,地位最不重要;既不在節奏點(二四六各字則在節奏點).而五言詩句裹也沒有任何字和它的地位相當。於是.該平的也可以用仄,該仄的也可以用平.例如(例句皆已比於上文各節,下倣此):

7.6 但是,在B式詩句裏,如係五言,第一字的平仄必須分明;如係七言詩,第三字平仄須分明.換句話說就是B式的頭節上字必須依照規定.限用平聲.也就是:
  1.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為仄平仄仄平 ;
  2.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為仄仄仄平仄仄平。
如果近體詩違犯了這一個規律,就叫做犯孤平.因為韻腳的平聲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單剩一個平聲字了。孤平是詩家的大忌[註十].由此看來, 一.三五不論的口訣是靠不住的;在這種情形之下.五言的第一字和七言的第三字的平聲非論不可。
7.7 現在試在上文第一第二兩節所舉的例子中,把所有一切B式的句子都抄錄於下,以為例證:
l 五言。
龍池歲月深…山蟬虞虞吟。(沈佺期)
......
水狗斜傾尾纜開…鯀穴相傳有化能…漸覺宵分曙氣催…
白馬君侯傍柳來。(元稹)
7·8以上所舉,五言一百六十九句,七言三十八句,都沒有犯孤平。除了李衡墟落存,二毛傷虎賁和東望望春春可憐三句將在下文第八節另有解釋之處,其余B式
都如上文所說,五言第一字和七言第三字決不肯隨便使用一個仄聲,現在一般人很少知道避孤平;這樣重要的規律(幾乎可說是鐵律)也被忽略了,我們不能不歸罪於一三五不論的口決。

7·11凡不合平仄的字,叫做拗,前人所謂拗,除了二四六的拗之外,只有五言第三字和七言第五字不合才叫做拗,B式五言第一字和七言第三字用仄聲也叫做拗,普通五言的第一字和七言的第三字即可不論平仄,也就無所謂拗,現在我們為方便起見,不管二四六或一三五,任何地位,不合平仄的都叫做拗,

7·12關於這些拗句的補救,將見下節,現在附帶談一談二四六的拗,二四六正當節奏點,本不應用拗。但是,有兩種特殊形式是可以用拗的(見下文第九節);此外,有些詩人有時候不甘受律句平仄的拘束;或故意求取高古的格調,也喜歡在節奏點用拗,例如:
離堂思琴瑟,別路繞山川(陳子昂春夜別友人)
坐閣獨成悶,行塘閱清輝(韋應物社日寄崔都水)
鄭公經綸日,隋氏風塵昏。(高適三君詠)
二月湖水清,家家春鳥鳴(孟浩然晚春)
鄭縣亭子澗之濱,戶牖馮高興發新(杜甫題鄭縣亭子)
錦官城西生事微,烏皮幾在還思歸。(杜甫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
梅花欲開不自覺,棣萼一別永相望(杜甫至後)
新亭舉目風景異,茂陵著書消渴長(杜甫十二月一日)
三十未有二十余,白日長饑小甲蔬(李賀南園)
7·13 總之,像上面這些二四六用拗的例子並不是律句正則,它們極近於古風式的律詩,初學詩的人應該先求平仄分明,決不能因為弄錯了平仄而以此為口實。

8·11上節說過,孤平是詩家之大忌;我們曾在一部全唐詩裏尋覓,犯孤平的詩句,結果只找到了兩個例子:
醉多適不愁。(高適淇上送韋司倉。)
百歲老公司不種田。(李頎野老曝背。)
即使我們有所遺漏,但是,犯孤平的句子少到幾乎找不著的程度,已經足以證明它是詩人們極力避忌的一種形式。(參看註三。)高適和李頎也許是一時疏忽,也許是故意用古詩所容許的平仄。(高適是盛唐初期的人,當時詩律未細,也是一因。)總之,在唐宋千萬首詩當中,這寥寥的兩個例外適足以證明近體詩的孤平確為詩家的大忌而已。

第九節 平仄的特殊形式 
  9.1 這裏所謂平仄上的特殊形式,指的是五言b式的第四字或七言b式的第六字該仄而平,和五言a式的第四字或七言a式的第六字該平而仄。因為五言的第四字和七言的第六字是重要的節奏點,平仄不合,似乎是大大的違犯了平仄的規律,不合於“二四六分明”的口訣,所以我們稱為平仄上的特殊形式。為便於敘述起見,我們把前者叫做子類特殊形式,後者叫做醜類特殊形式。
  9.2(一)子類特殊形式是把那本該用“平平平仄仄”的五言句子改為“平平仄平仄”,又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七言句子改為“仄仄平平仄平仄”。換句話說,就是腹節的兩個字平仄互換;本是“平仄”,現在改為“仄平”。在這種情形之下,頭節上字以避免仄聲為原則。(若不避免仄聲,則以用普通形式為宜*)

  9.6(二)丑類特殊形式是在a B式的聯語中,把a式出句的腹節下字改為仄聲,同時把B式對句的腹節上字改為平聲。換句話說,在五言裏,就改為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在七言裏,就改為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七言出句的第一字、第五字,和五言出句的第三字,還可以改為仄聲,七言出句的第三字,和五言出句的第一字,還可以改為平聲;七言對句的第一字還可以改為平聲,七言對句的第三字和五言對句的第一字還可改為仄聲。由此看來,這種形式的特征只在於七個字的聲調,就是出句第二字(七言則為第四字)必須是仄聲,末二字必須是“仄仄”,對句第二字(七言則為第四字)必須是平聲,末三字必須是“平仄平”。這樣,就五言而論,出句可能有五個仄聲字,但對句不該有五個平聲字,因為倒數第二字必須是仄聲,否則變為古風式的“三平調”了。(盛唐詩人偶然有此,但不足為法。)
  9.7這裏我們有一點應該特別提出,就是丙種拗救(孤平拗救)和丑類特殊形式往往同時並用。這樣,在五言裏,就變為
  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在七言裏,就變為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
9.11丑類特殊形式比子類為罕見,但是,它的地位也頗值得研究。丑類特式很少用於尾聯,這和子類的情形恰恰相反。詩人最喜歡把它放在首句,尤其是五言。

9.14拗救的形式,除了給有些人認為格調高古之外,還有一種好處,就是給詩人在造句上有更多的自由。譬如上節所舉杜甫的“遠在劍南思洛陽”一個例子,“劍”字仄聲,本是不合的,若要換另一個字,卻非常難換;倒不如輕輕地用平聲“思”字一救,就避免了孤平的毛病了。又如普通數目字中,只有“三”字和“千”字是平聲字,其余從“一”至“六”,從“八”至“十”和“百”字、“萬”字都是仄聲字,豈非不便於對仗嗎?但是,像本節所舉的子類特拗,“田園一蚊蝶,書卷百牛腰”,“一”可以對“百”,“奇哉一江水,寫此二更天”,“一”可以對“二”,醜類特拗,“馬蹄踐雪六七裏,山觜有梅三四花”,“七”可以對“四”,以仄對仄,自然諧和,這也是拗救的妙用。總之,談詩律必須兼談拗救,這等於法律上的“但書”,“但書”應認為法律的一部分,並非法律以外的東西。“但書”是增加法律的嚴密的,不是泯滅法律的。

10·1 失對和失粘,...,
10·8依上面所舉的例子看來,五律失粘較少,七律和七絕失粘較多,初唐詩人往往不顧失粘,象陳子昂宋之問杜審言等,都有失粘的例子,盛唐如王維和杜甫,失粘的詩句也不少,(但杜甫有些古風式的律詩,有意地造成拗粘,不在此例)大約粘的形式,在律詩形成的時候雖已有這種傾向,卻還未成為必須遵守的規律,中唐以後,粘的規律漸嚴,但是,失粘不象失對那樣容易覺察到,所以仍不免偶然違犯。(說是無意中違犯也可以,說是學陳宋王杜諸人不顧慮失粘也可以。)直到宋代,咱們還可以偶然見到失粘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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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十]趙執信聲調譜說:律詩平平仄仄平,第二句是正格,若仄平平仄平,變而仍律者也(這是孤平拗救,參看本書8.7)。仄平仄仄平,則古詩句矣(不是律句)。此格人多不知者,[一三五不論]二語誤之也,趙氏這段話說明了四個問題:第一,平平仄仄平是正格;第二,仄平平仄平是變格(拗救);第三,仄平仄仄平是古詩句,不是合律詩的平仄;第四,[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兩句話是誤人的話。有人試圖在杜甫的律詩中尋找一些孤平的例子來反證。其實有些形似孤平的例子都不是真的孤平。例如秦州雜詩的 應門幸有兒,獨坐的 應門試小童,其中的“應”讀平聲(亦寫作膺,見詩韻合璧蒸韻),並不犯孤平。杜甫寄贈王十將軍承俊:將軍膽氣雄,臂懸兩角弓。纏結青驄馬,出入錦城中。時危未授鋮,勢屈難為功。賓客滿堂上,何人高義同?這裏臂懸兩角弓是個孤平的句子,但是首聯、頷聯都失對,第三句,第五句都失粘,難為功 連用三個平聲,顯然是一首古風式的律詩(拋體律詩,不是律詩的正格)。錢箋杜詩引李(因篤?)曰:[臂]字宜平而仄,應於第三字還之,此未還,且無粘聯,拗體也。集中只此一首,人借口不得。李氏這段話說明了三個問題:第一,第一字宜平,可見五言平聲平腳的律句第一字非用平聲不可;第二,如果第一字仄聲,應在第三字還它一個平聲,這就是拗救;第三,這個拗體,雖用孤平,人們不得以為借口。
[註十一] 詩論家認為,在平平平仄仄這個格式中,當第三字改用仄聲的時候,第一字必須用平,不能第一第三都仄(七言則不能第三,第五字都仄)。趙執信聲調譜雲: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 律詩常用。若仄平仄仄仄,則為落調矣,蓋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力按,趙氏的話是對的,盛唐以後的詩,如果依照趙氏的話來檢查,極少例外。盛唐以前,仄平仄仄仄的例子也是罕見的。本書88-89而所舉17個例子中只有一個例外。


[註十四]仇兆鰲曰:七律中,有平仄未諧,而句中自調者。賈幼鄰詩:[劍佩聲隨玉墀步],[玉墀]二字仄平互調;杜少陵詩:[西望瑤池降王母],[降王]二字仄平互調。此偶用變通水法耳。力按,不止七律,五律也一樣。不是平仄未諧,而是另一平仄格式。不是偶用變通之法,而是常用的律句。
[註十五] 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們曾把唐詩三百首裏的仄起五言律詩作了一個統計(因為仄起五律的尾聯出句才能用平平仄平仄)。在總共五十首仄起五律當中,有二十五首的尾聯出句(第七句)是用特殊形式,如下:
今看兩楹奠,當與夢時同。(唐玄宗)
無為在岐路,兒女共沾巾。(王勃)
無人信高潔,誰謂表予心。(駱賓王)
誰能將旗鼓,一為取龍城。(沈全期)
明朝望鄉處,應見隴頭梅。(宋之問)
何憐故鄉水,萬裏送行舟。(李白)
明朝掛帆去,楓葉落紛紛。(李白)
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幹?(杜甫)
明朝有封事,數問夜如何?(杜甫)
無才日衰老,駐馬望千門。(杜甫)
江村獨歸處,寂寞養殘生。(杜甫)
襄陽好風日,留醉與山翁。(王維)
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王維)
還將兩行淚,遙寄海西頭。(孟浩然)
溪花與禪意,相對亦忘言。(劉長聊)
惟憐一燈影,萬裏眼中明。(錢起)
家童掃夢徑,昨與故人期。(錢起)
寒禽與衰草,處處伴愁顏。(司空曙)
滄江好煙月,門系釣魚船。(杜牧)
煩君最相警,我亦舉家清。(李商隱)
芳心向春盡,所得是沾衣。(李商隱)
何當重相見,樽酒慰愁顏。(溫庭筠 重 讀上聲。)
那堪正漂泊,明日歲華新。(崔塵)
另有二十五首尾聯出句是普通形式,但是,我們註意到,尾聯出句頭節上安如果是仄聲,本該以不用特殊形式為原則 。所以像下面的十個例子不能不用普通形式:
不堪盈手贈,還寢夢佳期。(張九齡)
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巾。(杜審言)
聖朝無闕事,自覺諫書稀。(岑參)
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杜甫)
寄書長不遠,況是未休兵。(杜甫)
欲投人處宿,隔水問樵夫。(王維)
坐觀垂釣者,徒有羨魚情。(孟浩然)
永懷愁不寐,松月夜窗虛。(孟浩然)
向來吟秀句,不覺已鳴鴉。(韓翃)
帝鄉明日到,猶自夢漁樵。(許渾)
(王維偶然值林叟,不在此例,因為王維那首詩是古風式的律詩,見本書第三十二節。)
總計起來,在五十首當中,尾聯出句的平仄是:
平平仄平仄 二十四首(占百分之四十八)
仄平平仄仄 十首 (占百分之二十)
平平仄仄仄 八首 (占百分之十六)
平平平仄仄 七首 (占百分之十四)
仄平仄平仄 一首 (占百分之二)

由此看來,所謂拗倒反應該是正,而我們稱它為子類特殊形式,也不過是取便陳說而已。
〔凡按:林正三先生:唯應注意者,即此種〔凡按:指平平仄平仄〕句式之頂節第一字,應避免用仄聲字為原則,蓋一用仄聲字,則又形成頭節亦犯孤平之病〔凡按:是夾平.〕,然亦非絕對。如:

洞庭水,今上岳陽樓。(杜甫:登岳陽樓首聯)
具雞黍,邀我至田家。(孟浩然:過故人莊首聯)
洗流水,餘響入霜鐘。(李白:聽蜀僧濬彈琴次聯)
一枝入城去,教人知道已春深。(貢性之:湧金門見柳)〔凡按:此聯紅色依原文〕
等等,唯初學仍以盡量避免為宜。

〔凡按:紅色原文已有.此與王力之意見相同,此乃極少數例,初學者不宜.〕
[註十六]補充一個例子: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陸遊夜泊水村)
[註十七]補充兩個例子:
登金陵鳳凰臺 李白
鳳凰臺上鳳凰遊,
鳳去臺空江自流。
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
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
(首聯與頷聯失粘,頷聯與頸聯失粘。)
城西陂泛舟 杜甫
青蛾皓齒在樓船,
橫笛短簫悲遠天。
春風自信牙檣動,遲日徐看錦纜牽。
魚吹細浪搖歌扇,燕蹴飛花落舞筵。
不有小舟能蕩槳,百壺那送酒如泉。
仇兆鰲曰:盛唐七律尚有寬而未嚴處。此詩(指城西陂泛舟)[橫笛短簫悲遠天],次聯宜用仄承,下雲[春風自信牙檣動],仍用平接矣。如李白登鳳凰臺詩上四句亦平仄未諧。此才人之不縛於律者。在中晚則聲調謹嚴,無此疏放處。
[註十八]白居易特意寫了一些失粘失對的詩,稱為齊梁體。

[註二十] 仇兆鰲杜詩詳註引李天生曰:七律一百六十首,惟四首疊用仄字,如江村詩連用[局、物]二字,考他本,[多病所須惟藥物]作[幸有故人分祿米],於[局]字不疊矣。江上值水詩連用[興、釣]二字,考黃鶴本,[老去詩篇渾漫興]作[老去詩篇渾漫與],於[釣]字不疊矣。秋興詩連用[月、黑]二字,考黃鶴本,[織女機絲虛夜月]作[織女機絲虛月夜],於[黑]字不疊矣。可見[晚節漸於詩律細],凡上尾仄聲,原不相犯也。〔凡按:如上按網上抄剪入,恐有字誤〕
[註二十一]叢殘小語云:詩中有字音平仄借讀者,既經前人用過,亦可據以諧律。今就所見拈出之。杜牧詩:[南朝四百八十寺](力按,此系丑類特殊形式),白居易詩:[紅欄三百九十橋],[十]讀平聲。姚合詩:[每月請錢共客分],白居易詩:[請錢不早朝](力按,若[請]字不讀平聲,則犯孤平),又[紅樓許住請銀鑰],又:[當時綺季不請錢],[請]讀平字,包佶詩:[曉漱瓊膏冰齒寒],[冰]讀去聲。武元衡詩:[惟有白須張司馬,不言名利尚相從],白居易詩:[四十著緋軍司馬,男兒官職未蹉跎],又[一為軍司馬,三兒歲重陽],[司]讀去聲。(原註:容齋隨筆讀入聲,野客叢談據集韻作去聲。)盧綸詩:[人主人臣是親家],[親]讀去聲,陸龜蒙詩:[莫把榮枯累,但知上下包](力按,若這[但]字讀仄則犯孤平,下面徐鉉詩[但]字同),又:[得失任渠但取樂,不曾生個是心心],徐鉉詩:[莫折紅芳樹,但知盡意看],[但]讀平聲。杜甫詩:[恰似東風相欺得(力按,這是子類特殊形式仄仄平平仄平仄),夜來吹折數枝花],白居易詩:[為問長安月,誰教不相離],[相]讀入聲(力按,恐怕是去聲)。王建詩:[綠窗紅燈酒初醒],[燈]讀去聲,杜甫詩:[會須上番看成竹],獨孤及詩:[舊日霜毛一番新],[番]讀去聲,李商隱詩:[可惜前朝元菟郡],[菟]讀去聲。白居易詩:[燭淚粘盤累蒲萄],又:[燕姬酌蒲萄],[蒲]讀入聲。李群玉詩:[紅芳點袈裟],[袈]讀去聲。白居易詩:[金屑琵琶槽],又[四弦不似琵琶聲],張古詩:[宮樓一曲琵琶聲],方幹詩[語慚不及琵琶槽],這[琵]讀入聲。獨孤及詩:[徒言漢水才容刀],[才]讀去聲。白居易詩:[況對東溪野枇杷],張古詩:[生摘枇杷酸],[枇]讀入聲。白居易詩:[金杯翻汙麒麟袍],李賀詩:[銀鞍刺麒麟],李山甫詩:[誌公偏愛麒麟兒],[麒]讀去聲。白居易詩:[三年隨例未量移],[量]讀平聲。蘇軾詩:[聞道已許談其粗],又:[寂寞閑窗易粗通],[粗]讀上聲。陶谷詩:[尖檐帽子卑凡廝,短革靴兒未劂兵],[廝]讀入聲。今北地[親家]之[親]讀去聲,吾吳[蒲萄]之[蒲],[枇杷]之[枇]讀入聲(力安,[琵琶]之[琵]也讀入聲)。詩人皆隨方言入律,四聲遂無定位矣。

[註二十二] 但是,也有例外,依意義應讀平聲,在詩中則讀仄聲,或依意義該讀仄聲,在詩中則讀平聲。例如杜甫陪李北海宴歷下亭:貴賤俱物役,從公難重過。仇註:重,義從平聲,讀依去聲。(力按,此說未確,廣韻用韻,重,更為也,正讀去聲。)陪李金吾花下飲:細草偏稱坐,香醪懶再沽。仇註:稱,義從去聲,讀用平聲。大歷三年春白帝城放船:廷爭酬造化,樸直乞江湖。仇註:爭,義從去聲,讀用平聲。
有時候,依意義應該上聲,在詩中則讀去聲,或依意義應讀去聲,在詩中則讀上聲。仇兆鰲杜詩詳註引林時對曰:古文用字,隨義定音,如下下之[下]及上聲,而禮賢下士之[下]則去聲也。杜詩:[廣文到官舍,系馬堂階下],又:[朝來少試華軒下,未覺千金滿高價],是借上聲為去聲矣。王維詩:[公子為嬴停駟馬,執轡愈恭意愈下],是借去聲為上聲矣。此類甚多,不可無辯。
[註二十三] 補充兩個例子,杜甫崔少府高齋三十韻:泉聲聞復怠,動靜隨所激,鳥呼藏其身,有似懼彈射。仇註:射,音石。可見射箭的身讀入聲。送鄭十八虔貶臺州:萬裏傷心嚴譴日,百年垂死中興時。仇註,中,張仲切。可見中興的[中]讀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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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文中有:(王維偶然值林叟,不在此例,因為王維那首詩是古風式的律詩,見本書第三十二節。)
由於網上我只能找到第28節,無法轉抄.我就大致就一下32節要點〔1958年第一版〕:
第三十二節 古風式的律詩
古風或律詩亦稱’拗律’.律詩三要數是:一.字數合律〔同正宗律同句數和字數〕;二.對仗合律;三.平仄合律.
三個要素都具備是為純粹的律詩.
古風式律詩必須具備前兩要素.若只具備第一要數就不是律詩.只是字數偶然相同.
同理:古絕.
然後分類為:全篇古體/大部份古體/半古半律.
李白之〔靜夜思〕,歸入全篇古體之古絕.
杜甫之〔古贈王十將軍承俊〕〔暮春〕,王維之〔終南別業〕歸入全篇古體之古風式律詩.
杜甫之〔蕃劍〕〔至後〕歸入大部份古體之古風式律詩.
杜甫之〔秦州雜詩〕,王維〔被出濟州〕歸入半古半律體之古風式律詩.

古風式五律較多有王維,孟浩然,杜甫李白...七律以杜甫發端,至宋多有彷.
凡按:任何讀過〔唐詩三百首〕的人都知道,該書是取其質,非取其律.否則也不可能取〔黃鶴樓〕為七律第一篇〔雖很多人為其辯律〕,而五絕更多如:向晚意不適,三日入廚下,..等入圍〔當然,首句五連仄現在基本被允許〕.并在眾多的輯編集中獨佔鰲頭.

還是一句:有志於理論者,千萬不能在通俗本徘徊.
千萬不要把自己不成熟觀念代入名家思想.名家不一家完全對,我對其定義感覺不嚴謹.但此不嚴謹因為簡單被人認識易,而大家亦知道怎回事〔即不會認為仄仄仄平平是孤平〕,反而對概念推廣有幫助.當然以後的變髒就不是普及範圍的事.
於不疑處存疑,是好的思考方法.但首先要明白自己幾斤幾兩.我因自覺平凡,故能先檢討自己...另者,詩還是要練的,玩也好,塗也罷,沒有實踐就啥都不是.比喻我們剛和的王夫之落花詩:譜牒宜收倩謝翺.老實說,我讀不懂.找了網,才知道謝翱是文天祥的戰友,是抗元戰士,如此就可以讀出其中的落花與愛國情操的關聯.若不和作,就不會找典,也就無知了.
最後由 李凡 於 2013-08-17 07:29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平凡丹藥維他命;
薄命紅顏怨李凡.
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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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036
註冊時間: 2002-02-26 01:58 PM

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8-17 02:34 PM

王力先生真神人也.早預測有人會借其名貶之以謀名,故不斷強調無知者莫要徒逞口舌〔口實〕.故欲辯者實無謂追之地下,與網辯者已自化蟲沙.〕:

7·13 總之,像上面這些二四六用拗的例子並不是律句正則,它們極近於古風式的律詩,初學詩的人應該先求平仄分明,決不能因為弄錯了平仄而以此為口實。

9.6..就五言而論,出句可能有五個仄聲字,但對句不該有五個平聲字,因為倒數第二字必須是仄聲,否則變為古風式的“三平調”了。(盛唐詩人偶然有此,但不足為法。)

12.5 有些字的聲调,唐代和六朝前稍有不同.〔凡按:我發現平水韻與廣韻切韻,也有幾字被忽略了.〕

13·5〔凡加:律詩除了正例〕還有許多變例,律詩的對仗可以少到只用於一聯,多到四聯都用。如果只用於一聯,就是用於頸聯[註二十四],這時領聯不用對仗,本來,唐以前的古詩是不一定要對伏的(參看上文導言),律詩雖規定用對仗,還有些人稍存古法,偶然在頷聯裏免用這種情形,在盛唐的五律中頗為常見.
[註十]第三,仄平仄仄平是古詩句,不是合律詩的平仄;第四,[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兩句話是誤人的話。有人試圖在杜甫的律詩中尋找一些孤平的例子來反證。其實有些形似孤平的例子都不是真的孤平。例如秦州雜詩的 應門幸有兒,獨坐的 應門試小童,其中的“應”讀平聲(亦寫作膺,見詩韻合璧蒸韻),並不犯孤平。杜甫寄贈王十將軍承俊:將軍膽氣雄,臂懸兩角弓。纏結青驄馬,出入錦城中。時危未授鋮,勢屈難為功。賓客滿堂上,何人高義同?這裏臂懸兩角弓是個孤平的句子,但是首聯、頷聯都失對,第三句,第五句都失粘,難為功 連用三個平聲,顯然是一首古風式的律詩(拋體律詩,不是律詩的正格)。錢箋杜詩引李(因篤?)曰:[臂]字宜平而仄,應於第三字還之,此未還,且無粘聯,拗體也。集中只此一首,人借口不得。李氏這段話說明了三個問題:第一,第一字宜平,可見五言平聲平腳的律句第一字非用平聲不可;第二,如果第一字仄聲,應在第三字還它一個平聲,這就是拗救;第三,這個拗體,雖用孤平,人們不得以為借口。

13·6以上所舉,象王昌齡〔凡補一例:送李棹遊江東/王昌齡;清洛日夜漲,微風引孤舟。離腸便千裏,遠夢生江樓。楚國橙橘暗,吳門煙雨愁。東南具今古,歸望山雲秋。〕儲光羲和高適的詩在平仄上可認為古風式的律詩,在對仗的自由上,自然也容易采取古式的形式,至於王維,李白和梁皇的詩,在平仄上已經是近體(偶然有丑類特拗及孤平拗救),但在對仗上也還喜歡仿古,這種單聯對仗的五律,直到中唐還沒有絕跡。例如:
歸田 元稹
陶君三十七,掛綬出都門。
我亦今年去,商山淅岸村。
冬修方丈室,春種桔橰園。
千萬人間事,從茲不復言。
...
總計起來,在五十首當中,尾聯出句的平仄是〔凡按唐詩三百首裏的仄起五言律詩〕:
平平仄平仄 二十四首(占百分之四十八)
仄平平仄仄 十首 (占百分之二十)
平平仄仄仄 八首 (占百分之十六)
平平平仄仄 七首 (占百分之十四)
仄平仄平仄 一首 (占百分之二)。
〔凡再按:以尾聯而非首聯在於唐人古風式律詩大部份由上而下.林正三先生對仄平仄平仄,亦指出:唯初學仍以盡量避免為宜.〕
[註十一] 詩論家認為,在平平平仄仄這個格式中,當第三字改用仄聲的時候,第一字必須用平,不能第一第三都仄(七言則不能第三,第五字都仄)。趙執信聲調譜雲: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 律詩常用。若仄平仄仄仄,則為落調矣,蓋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b]力按,趙氏的話是對的,盛唐以後的詩,如果依照趙氏的話來檢查,極少例外。盛唐以前,仄平仄仄仄的例子也是罕見的。本書88-89而所舉17個例子中只有一個例外。


第三十二節 古風式的律詩
古風或律詩亦稱’拗律’.律詩三要數是:一.字數合律〔同正宗律同句數和字數〕;二.對仗合律;三.平仄合律.
三個要素都具備是為純粹的律詩.
古風式律詩必須具備前兩要素.若只具備第一要數就不是律詩.只是字數偶然相同.
同理:不依律句寫成的絕句稱為古絕〔包括半古半律〕.
然後分類為:全篇古體/大部份古體/半古半律.
李白之〔靜夜思〕,歸入全篇古體之古絕.
杜甫之〔古贈王十將軍承俊〕〔暮春〕,王維之〔終南別業〕歸入全篇古體之古風式律詩.
杜甫之〔蕃劍〕〔至後〕歸入大部份古體之古風式律詩.
杜甫之〔秦州雜詩〕,王維〔被出濟州〕歸入半古半律體之古風式律詩.
凡按:古風式的律詩,并不能全部適合王力概念的近體詩格律系統要求,故而另成一節.唐詩三百首編撰者以取其質,非取其律.為要津.并未引入古風式律絕概念,而是把其中詩例融入律絕,樂府,古風.〕

摘了王力先生很多句子,只有一個意思:讀全唐詩或任何詩,不要只是一根筋.八股的教條連冬烘先生都說不上.

還是一句:有志於理論者,千萬不能在通俗本徘徊.要想了解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變數,須要有更完整的理論書.〔還有,變數未必是對的,而且也有手民之誤.〕
加一句:沒有充分實踐,理論只是空壳,經不起一點輕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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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8-19 03:34 PM

我最近以:〔叢殘小語〕云:詩中有字音平仄借讀者,既經前人用過,亦可據以諧律。
訊之前輩,是否借音亦可以隨借意,〔即:不似今日借音是異字,而是同字亦可?〕

其中有答曰:有此讀彼意之見。是勾連手法(兩意皆通,借以作渡)。
文人喜搬書本,有據可查者就用。以顯高雅廣博,亦可駁人於千里.惟我等還是避之好,有的是字可取.
至於如入聲字:十一,直入,黑白,獨不,..在詞已無異議,在詩,有聲望或自信的詩家亦多有用之.前大詩家用了,後人就更有道理了.故是類字多以平仄通視之.
是耶非耶.

至於下三仄,原就非大事,五連仄都允許了,何況下三仄.此事台灣或比大陸看重些.王力在檢審〔詩三百〕五律仄起五十首中的第七句,下三仄達八首,佔百分之十六.〔不過下三仄易避,一般人不想留以口實,亦避了.〕
關於犯孤平,我初來此網〔之前身〕時,是主張夾平的.李德儒為我解釋:大陸海外都依王力觀點,但台灣以夾平命之.當時,我都是盡量避夾平的.現在既大家統一了,便不再謹慎.
這是入門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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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8-22 07:54 PM

按〔四庫全書〕引之〔樂府指迷.宋‧沈義父〕:
句中用去聲字最為緊要。然後更將古知音人曲,
一腔三兩隻參訂,如都用去聲,亦必用去聲。其次如平聲,卻用得入聲字替。上聲字最不可用去聲字替。不可以上去入,盡道是仄聲,便用得,更須調停參訂用之。
----
此論經紀昀〔曉嵐〕等上奏,己成定局.惟歷來爭論的是:所有入聲字或一部分入聲字.
依上面所引似是全部入聲字,但今日網上意見多認為是入聲字應轉入平上去〔前人亦有此論〕〔我前階段亦此思維,今糾之〕.若入聲字皆可代入平聲,所有爭論可止.王力先生之兩例[或有遺漏]即可以證〔當然詞可以,詩可否?可能仍會有歧,但已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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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8-22 08:37 PM

我本無意於理論,而詩亦是用來玩,并不專心.但既提出疑惑,便要找出个明白.
我對孤平只有兩例〔即使加上或有遺漏〕一直是有懷疑的.但在懷疑時我首先懷疑自己,而不懷疑王力.因兩相比較,智商差別太大了.故我是用心找著,看著,問著,猜度著的.而非自以為是.
好像找到了門徑.以下幾點.
一.認定王力說的全唐詩犯孤平只有兩例〔或有遺漏/但不會超出十例/超出十例是我以萬分之二定的/因若太大距離會造成對王力二例指稱懷疑〕.
二.求證:王力的平仄韻,不是簡單的平水韻〔唐時尚無平水韻〕.而是包括唐及六朝以前的韻〔比喻詩經楚辭,廣韻切韻等〕,其在第十二節[聲調辨別]指出:有些字的聲調,唐和六朝以前稍有不同.全唐詩中有些例并不同中一平水韻韻部可證此點的〕.
三:王力引[叢殘小語]云;詩中有些字音平仄借讀者,既經前人用過,亦可據以諧律./第一版附註三;第二版附註二十一〕.當然,由於韻字差別不多,应用性不大,對寫詩者不構成障礙,可不了了之.但對研究者,或尋根問底的人,在犯孤平這點上,是重點.若把像平水韻的部份入聲代平,前人的諧律,加上方言,〔有詩家曰:古方言,文人愛用.〕又有借音又借義〔又稱勾連者〕
四.可以確定,王力關於近體詩的論述,與古風式律詩無關〔他在第三十二節有專門論述〕.
五.依前帖:宋.沈義父[樂府指迷].其次如平聲,卻用得入聲字替。〔詳見前帖〕
六.可以肯定,王力比我們古書讀得多很多,研究深很多,智商比我們高很多.前面所述者依書直讀,即是壓縮唐詩人犯孤平的理據之一二.但還有其他我們未能了解的造成變調的事.
現在我用一二兩條的想法已可以把稻香老農的42例至少至剩12句〔稻香老农以电脑查到了全唐诗中凡有42首犯孤平.我審檢了一下:42首中含〔尚書〕4首,〔老農說含’尚’8首,其中有些不在關鍵處〕尚書一職之’尚’是讀平的.43-4=38.而在38首竟然有二十六首之孤平字旁有入声字.沒有入聲字只有十二首/可從其他緣由再剔除〕.
題中的題外話:在所有論孤平的前人詩論,只有王力先生直指結果只找到兩個例子.即使我們有所遺漏,但然是犯孤平的句子少到找不著的程度,已經足以證明它是人們極力避忌的一種形式.(參看附註三)
〔凡註,如果我們能輕易找到,王力和他的學生都是傻子.因此句在1995年第二版仍然存在.

此點的重要處在於其自一九四六年成書〔1958第一版〕至一九九五年〔第二版印行〕,越半個世紀,王力先生沒有修正過他這觀點.如果認為王力是傻瓜,可以駁他;如果認為他自信,便要嘗試了解他所有論點的由來.我選擇信他,因此按他的指引,特別是附註,了解了前面所述的來龍去脈.也引用宋.沈義父[樂府指迷]及[叢殘小語].

再說一點:[漢語詩律學]并沒有受到政治影響,其印行於1958年,反右運動後的特殊歲月.全書沒有一句如2000年[詩詞格律]不斷重覆的"毛主席教導"之類的政治表態.

以上所述只是一己之見,不一定正確,但是可以有清晰的理解:王力的詩律學,是在唐詩的統計學基礎上的總結性論著〔唐代,平水韻為尚未成書〕,并非平水韻的論著,一切以平水韻為唯一詩韻的論評都有不足之處〔唐時平水韻雖未成書,但其本質觀點已形成,所以王力書的統計基礎的唐詩已反應了平水韻的雛型.只是有些少差別.此是今日我們以平水韻檢視唐詩律絕仍大部份符合格律的原因〕.
*******
不過以上皆是讀王力先生書識.今日若作近體詩,避犯孤平還是依平水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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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葉大照 » 2013-08-22 08:59 PM

行正道
感恩

我的看法
仄平仄仄仄
平仄仄平仄仄仄
這兩個句型都是犯孤平
五言那第一個字用了不可移不可替的用字用意
則我會將其勉強視為合乎格律
七言句我會視為古體式
葉大照
 

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9-01 05:57 PM

葉大照 寫:行正道
感恩

我的看法
仄平仄仄仄
平仄仄平仄仄仄
這兩個句型都是犯孤平
五言那第一個字用了不可移不可替的用字用意
則我會將其勉強視為合乎格律
七言句我會視為古體式


呵呵,由於我的切入點是王力的理論,因此只能以王力的觀點解讀.
王力的犯孤平,指的是押韻的平收句.仄收句不作犯孤平論.
------
上面一句鍵錯:[中間改正]
[聲調辨別]指出:有些字的聲調,唐和六朝以前稍有不同.全唐詩中有些例并不[是在同]一平水韻韻部可證此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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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9-05 08:13 PM

〔一〕王力先生在[漢語詩律學]中之<平仄特珠形式>一節說:子類特殊形式是把那本該用“平平平仄仄”的五言句子改為“平平仄平仄”,又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七言句子改為“仄仄平平仄平仄”。換句話說,就是腹節的兩個字平仄互換;本是“平仄”,現在改為“仄平”。在這種情形之下,頭節上字以避免仄聲為原則。(若不避免仄聲,則以用普通形式為宜,參看附註二.〕
〔凡按:附註二指出:[唐詩三百首]中五十首仄起五律之第七句,只有一例是王維:偶然值林叟,偶是仄聲,而王力認為王維此首是古風式律詩.〕
〔二〕王力在普及本[詩詞格律]中之<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一節中說: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注意:在這種情況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
紅色是原書加點之重點文字.粗字是我加的.
此句不同之處在於:
〔一〕是避免仄聲為原則.〔凡註:勸告.〕
〔二〕是必須用平聲.〔凡註:肯定.〕

明顯的是:希望初入門者對此極少見的例子要視而不見〔肯定不行〕,而對有一定認識的人則作〔避免〕勸告.
正像對不懂游泳的孩子,堅決不讓他獨自下深水,對稍懂游泳者,則作出勸告以警惕.

如此文字應不會錯讀吧.

還有題外話,在所有法律文件中,有〔但書〕之說.〔但書〕是有同樣法律規約的.一件事雖一般如此..,但是...
任何文字也會有〔但書〕.〔但簡約者,或不以’但書’說.因簡約是不包括特例的.〕
----------
補充一句,王力此論在1946年成書,1958年正式出版.1994年再版仍如是.詩詞的論證,其實後人接受前人的理論并無不妥,而且可少走彎路.也有可能因歷史關係各自研究,并不知別人已成書,但今又總不至於說不知道吧.當事人不自居功,但有的人偏偏要把相同的結論挂到五十年後的研究者身上,看來是似褒,但一攤開,讓人情何以堪.為的不就是在貶嗎?而自己只識看入門書,又以為大詩家也去看初學者的入門書,這又是明裻實貶.台灣在上世紀以前,對犯孤平一向是兩仄夾一平為主流.本來我一直認為是寬嚴問題,但有人偏偏要避開刪去,另生枝節.又是明裻實貶.到底意欲何為?大學者們都有謙虛之心,為什麼布人要故出事端?一句實話,就是想傍大詩家的聲名.但這明褒實貶的招數,是我這小人物都看清了,別人不會看不清的.春秋大夢是做不成的.一個半年都擠不出一句詩來的人,獻世的真可以.
一闕沁園春.
最後由 李凡 於 2013-09-07 11:32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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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9-06 01:18 PM

如上文字之不能讀,辯之何必.網上有短訊留言:
人之不能名,與反權威貶名人以沽名,此大陸文革後慣用之,台灣有得其風氣者,哀哉.
凡按:的論,惟沽名者,亦得沽名之原意:買名.世有價物多矣,物無所值,即賤價,又何人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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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力先生〔漢語詩律學〕一些資料以正視聽

文章李凡 » 2013-09-07 11:33 PM

李凡 寫:〔一〕王力先生在[漢語詩律學]中之<平仄特珠形式>一節說:子類特殊形式是把那本該用“平平平仄仄”的五言句子改為“平平仄平仄”,又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七言句子改為“仄仄平平仄平仄”。換句話說,就是腹節的兩個字平仄互換;本是“平仄”,現在改為“仄平”。在這種情形之下,頭節上字以避免仄聲為原則。(若不避免仄聲,則以用普通形式為宜,參看附註二.〕
〔凡按:附註二指出:[唐詩三百首]中五十首仄起五律之第七句,只有一例是王維:偶然值林叟,偶是仄聲,而王力認為王維此首是古風式律詩.〕
〔二〕王力在普及本[詩詞格律]中之<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一節中說: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個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注意:在這種情況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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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是原書加點之重點文字.粗字是我加的.
此句不同之處在於:
〔一〕是避免仄聲為原則.〔凡註:勸告.〕
〔二〕是必須用平聲.〔凡註:肯定.〕

明顯的是:希望初入門者對此極少見的例子要視而不見〔肯定不行〕,而對有一定認識的人則作〔避免〕勸告.
正像對不懂游泳的孩子,堅決不讓他獨自下深水,對稍懂游泳者,則作出勸告以警惕.

如此文字應不會錯讀吧.

還有題外話,在所有法律文件中,有〔但書〕之說.〔但書〕是有同樣法律規約的.一件事雖一般如此..,但是...
任何文字也會有〔但書〕.〔但簡約者,或不以’但書’說.因簡約是不包括特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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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句,王力此論在1946年成書,1958年正式出版.1994年再版仍如是.詩詞的論證,其實後人接受前人的理論并無不妥,而且可少走彎路.也有可能因歷史關係各自研究,并不知別人已成書,但今又總不至於說不知道吧.當事人不自居功,但有的人偏偏要把相同的結論挂到五十年後的研究者身上,看來是似褒,但一攤開,讓人情何以堪.為的不就是在貶嗎?而自己只識看入門書,又以為大詩家也去看初學者的入門書,這又是明裻實貶.台灣在上世紀以前,對犯孤平一向是兩仄夾一平為主流.本來我一直認為是寬嚴問題,但有人偏偏要避開刪去,另生枝節.又是明裻實貶.到底意欲何為?大學者們都有謙虛之心,為什麼布人要故出事端?一句實話,就是想傍大詩家的聲名.但這明褒實貶的招數,是我這小人物都看清了,別人不會看不清的.春秋大夢是做不成的.一個半年都擠不出一句詩來的人,獻世的真可以.
一闕沁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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