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 寫:這裡想補充的是風雲君所說的第五點:
唐代才「古體」、「近體」對稱,在六朝末(梁、陳)猶稱「今體」;若果以聲律規範「古詩」,則所指「古詩」詩體是指哪個時期呢?!聲調的發見,大抵六朝的宋、齊時期。所以要以「平仄」聲律規範「古詩」,實不宜上追《古詩十九首》;反正晉以前,聲律非限聲調說。這點應該要清楚。前清以前,學者不察,這可能在於時代的限制。現今時代,學術研究這麼仔細清晰,委實不能草率泛舉「平仄」通論聲律啦!
另外,「古詩」通常是指漢魏六朝的「非樂府」的詩。「樂府」通常是指兩漢六朝相繼出現的入樂詩作。「新樂府」通常是指唐白居易創體。以上三點「通常」,若無新學術研究論定,委實值得尊重,不宜標奇立異。還有,尊師重道是值得的,但並不用「教授」冠冕就必予遵從;人生餬口以來,也不覺得有甚麼特別。只是這樣,打擾!拜拜!
風雲兄第五點是道古詩有聲律論,可我看不出,大論對應的重點所在?以下就便請教:
○唐代才「古體」、「近體」對稱,在六朝末(梁、陳)猶稱「今體」;
→唐代標榜近體詩,單方面的標榜,換成說與「古體」對稱,似未確?
○若果以聲律規範「古詩」,則所指「古詩」詩體是指哪個時期呢?
→所說倒果為因,是清人研究古詩,發現亦有講求聲律之事,不是反過來說「以聲律規範古詩」。以下問題,或從此發。
○聲調的發見,大抵六朝的宋、齊時期。
→可能得參參李登「聲類」的序文?
○所以要以「平仄」聲律規範「古詩」,實不宜上追《古詩十九首》;
→不知是否閣下誤看文意,只說數帖中似未有道及此事者。
→清人朱乾「樂府正義」言:「古詩十九首,古樂府也。」係引余貫榮《樂府詩選》序。「詩經本是漢以前樂府」亦引此書序。
○反正晉以前,聲律非限聲調說。這點應該要清楚。
→弄不懂了,此說聲律與聲調,各是何指?到底是限,或不限?似未說清楚。
○現今時代,學術研究這麼仔細清晰,委實不能草率泛舉「平仄」通論聲律啦!
→不能草率泛舉「平仄」通論聲律?那麼說!該用什麼來論聲律?
→不能草率泛舉「平仄」通論聲律?現今可有新說法否?
○「古詩」通常是指漢魏六朝的「非樂府」的詩,「樂府」通常是指兩漢六朝相繼出現的入樂詩作。「新樂府」通常是指唐白居易創體。以上三點「通常」,若無新學術研究論定,委實值得尊重,不宜標奇立異。
→照首句立意,漢魏六朝以後,就沒有「古詩」囉?
→「樂府」似聞是「採詩合樂」,若言「相繼出現的入樂詩作」,語似先有樂,而後以詩就樂。究之史實,似不能不為小疵。白詩「新樂府序」亦稱「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可以佐證。
→「新樂府」在白詩只是標題,序稱「斷為五十篇。篇無定句,句無定字。繫於意,不繫於文。」閣下稱此「創體」,恐不切白公本意。序云:「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此「體」,是何指?指「篇無定句,句無定字」?或「順而肆」?又或兩者皆是。其中但居一是,古詩合之者多矣,既能之者多,則創體之說何在?李白「將進酒」是古題、杜甫「兵車行」不是古題,兩者順不順?合不合上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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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說:「白居易精通音律,創制新樂府。白居易《長恨歌》、《琵琶行》應是創制的新樂府。新樂府亦隨白居易亡逝了。 」
→這似乎將標題不見了,當作是亡了。基本上,新樂府詩,從「擺脫古題」來解釋,是較淺近易懂之說。後人「因事立題之社會詩,亦是新樂府(同上引余序)」名義相尋,斷不創自白公。
○還有,尊師重道是值得的,但並不用「教授」冠冕就必予遵從;人生餬口以來,也不覺得有甚麼特別。
○「國學常識」一類書只算是方便參考,類近備考便覽罷了,不宜作討論根據。但是一般說看名家著作,亦只是名家較專精學問,論著較有功力罷了。
→言下之意,閣下似亦是教授。
→教授學有根據,是所共知,如果不值得引述,彼所學何尊?不是引述語,是否亦「標新立異」?
→又,「國學常識」也是名家教授編的呢?參考價值如何?能不能拿來討論?
→所說之名家,似不等同專業教授囉?那麼,名家是比教授「較專精學問」囉?有名家名單否?如沒有!就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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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風雲兄所云「性質與文學史上所稱的樂府詩完全不同」,似沒弄懂維仁兄那一小段字的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