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籃田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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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五葉, 壯齋

南投〈籃田書院〉

文章南山子 » 2004-11-03 12:04 PM

  藍田書院,係道光十一年(1831)彰化縣丞朱懋所倡建,卜地街後康壽莊菜園中,生員曾作雲暨殷戶簡俊升、柯占魁、魏良值、曾協美、廖金義等六人捐款並董其事,其冬興工,至十三年十月告竣,以「樹人無殊種玉」,額曰「藍田書院」。中祀文昌帝君,後祀朱子,並以其廳為講堂。時閩清縣儒學教諭曾作霖方修縣志,循從遊者所請,有碑記之。道光廿七年(1847)嘗修建,毀於震災。同治三年(1864)正月,吳聯輝募款,改建於今三民里藍田街,縣警局南投分局北側,至七年(1868)五月蕆事,以戴潮春之役初平,兵備道丁日健,嘗題扁曰「奏凱崇文」,後為蟻蛀所傾。光緒十年(1884)聯輝長子朝陽,復募款修之。
  乙未後,抗日役起,兵燹焚其右廡,為曾長茹募款修復。明治三十五年(1902)當軸收歸公學校。大正四年(1915),林文智倡議,募得一千八百元,並獲公學校之助,贖以重建,至大正六年六月完工。惟太平洋戰起,為流民所據。祀神亦避處魚池鄉木屐欄「興善社藍田書院」。
  民國四十六年(1957)三月,鎮長吳振福與鄉紳彭華錦、葉在淵、蕭國治、吳重禮、林明權、蕭陳快等,議收書院重建。四十八年三月竣工,迎祀文昌帝君,正殿奉大成至聖先師,春秋祭之,因別稱「孔子廟」。七十三年起,逐步贖回南北廂房,供學子溫習之所,稍後募款拓廟埕,復得南投縣政府補助,以千餘萬元,購彰銀土地七筆,由縣府發包,委「漢光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興建,八十六年十月落成,坐兌朝震,門開巽位曰「奇賢門」。二樓為大成殿,奉孔子神位、七十二士及歷代諸儒賢者,以十二月廿二日,先行安座。
  一樓後殿「濟化堂」,乃吳振福、吳重禮、蕭陳快等,於四十八年九月赴埔里「育化堂」呈疏請扶乩,得二人。至五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天啟賜號「濟化堂」,主祀武聖關公、孚佑帝君呂祖、司命真君灶神,農曆每月初八日扶鑾。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八日,孚佑帝君有詩曰:

來參信眾用心虔,頂禮何需費紙錢,
點石成金吾不愛,登仙豈再用凡錢。


由是不燒金紙、不點燭火,亦不祭牲果。九二一震災,因拆除金亭,改建「敬聖亭」。
  山子聞詩,為之絕倒,詩謂仙人自能點石成金,金且不愛,眾生供燒紙錢,不知何作用意?

山子按:
  「南投縣丞」官名之商榷。
  曾作霖〈新建南投藍田書院碑記〉稱:「邑治東南四十里有地曰〝南投〞,乾隆初始設〝縣丞〞。」縣丞之官,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歷代相延。清朝地方行政分省、府、縣。縣置知縣,下設縣丞,以分掌糧稅、戶籍、緝捕諸務。縣丞或別有駐地。連橫《臺灣通史》清代職官表稱:「彰化縣丞一員,乾隆二十三年設,駐南投,光緒元年,奏移鹿港。十年,仍駐南投。十八年,復移鹿港。本缺裁。」〈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所編《臺灣史》作「乾隆二十四年設」,餘同。是則「彰化縣丞」駐地「南投」,曾氏碑文不誤也。然,連史〈教育志〉「臺灣書院表」稱:「藍田書院,在雲林縣轄南投街,道光十一年,南投縣丞朱懋延請南北投、水沙連兩堡士庶議建…。」所云「南投縣丞」一語,覈諸職官,似則未確矣。今南投縣文化局所編「南投藍田書院簡介」中「書院之創建」稱南投縣丞朱懋云云,或據之。

  又,連史書院表稱「雲林縣轄」一語,仍待商榷。
  據連史〈疆域志〉彰化縣:「雍正元年(1723),劃虎尾溪以北建設新邑,欲以表彰王化,故曰『彰化』。……建省後(1887),分烏日以北為臺灣,濁水以南為雲林」。雲林縣稱:「雲林設縣,始於建省之時。」彰、雲兩縣先後設置。其〈疆域志〉記「坊里」,於雲林縣轄十七堡,有「北投堡」、「南投堡」及「沙連上堡」、「沙連下堡」。然,南投非屬地也。據〈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所編《臺灣史》,今南投縣之南投、名間,及彰化之員林、社頭、田中等鄉鎮,其時具屬彰化縣之「武東堡」。則連史書院表稱「書院在雲林縣轄南投街」一語,亦待榷。連史無乃誤解曾氏碑文「分縣朱公延請南北投水沙連兩堡士庶議建書院」一文,視作雲林十七堡之境。
  實則,曾氏碑文下字精當,前稱:有地曰南投,乾隆初始設縣丞。後稱:〝延請〞兩堡云云,並無誤耳。自道光年間,以迄建省,南投實在彰化縣治內。而南投之設縣,係民國三十九年(1950)九月之事。

  「南投藍田書院簡介」作「簡俊升」,連橫通史作「管俊升」。
  往時嘗見《詩報》刊〈瀛社〉「毀金亭」擊缽題,因疑濟化堂呂祖乩詩,以問惜餘齋主人,主人云:「類作甚夥。」夜來檢視《詩報》影本,瀛社題刊在昭和十二年八月九日《詩報》第159號12頁,係十灰韻七絕,詩意皆平平。而上述乩詩,自沾身分,明顯不同,謹錄供我同好清賞,並俟來哲考究。
  日據後期,有〝送神歸天〞之舉,疑祀神避處,即其事也。送則送之矣,惟是其事好還,既有送則必有迎,一場「大家樂」,又請得眾神回鑾駐駕,吾臺真蓬萊神仙島也。此中天機,宜乎讀者一粲。

【參考網站】
藍田書院:
http://content.edu.tw/local/taichun/min ... ool/a6.htm
南投旅遊網:
http://travel.nantou.com.tw/major.asp?L ... 01&KindID=

【參考資料】
臺灣通史:連雅堂‧眾文圖書公司印。
臺灣史: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眾文圖書公司印。
南投藍田書院簡介: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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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原載:南山子所編《詩訊》電子報第37期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fil ... 94238.html

《詩訊》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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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南山子 » 2004-11-03 12:07 PM

惜餘齋提供資料

題目:毀金亭
時間:昭和12年7月25日午後二時
詩社:瀛社
地點:基隆高砂樓二階。
記載:
  《詩報》昭和12年8月9日第159號12頁。
  《風月報》昭和12年8月10日46號。


  左詞宗:謝雪漁
  右詞宗:魏潤庵
左一右十六‧子珊
倡折金亭教化開。賽錢箱裡貯真財。敬神不用通神力。廣大無私鑒納來。
右元左八‧夢庵
諂鬼媚神總不該。築亭專貯紙錢灰。即今生計艱難日。唱折示民省費財。
左二‧清敦
除卻斯亭掃燼灰。換將頂禮淨施財。移風易俗期同化。物議休教重費猜。
右二左七‧蘊藍
免使金錢付劫灰。議除議毀不須猜。無稽故事荒唐甚。神佛何曾有愛財。
左三‧子珊
巍峨如塔貯金灰。陋習宜除倡折開。欲棄欲存勞舌戰。神明正氣不求財。
右花‧子清
通神豈用紙為灰。首折金亭示範來。我藉心田成福地。神前不敢賂冥財。
左四‧潤庵
冥冥神佛豈貪財。枉築金亭紙化灰。一盞寒泉秋菊薦。移風先例古人開。
右四‧雪漁
拔本清源得策哉。金亭唱毀嚮三台。聰明正直神明事。豈有公然受賄來。
左五右十一‧尊五
破迷舊例會新開。壞卻鎔金換白灰。廟宇而今歸冷淨。不騰紅焰迫人來。
右五‧子禎
金爐建設自從來。易俗移風卻折摧。禱爾神祇惟敬意。光明正大不需財。
左六右二十‧根泉
一亭既折遍三台。玉帛焚燒感不該。最是有心人崛起。休教浪費世間財。
右六‧遂初
魏家俑例力除開。不復金錢花蝶灰。多謝有心人易俗。民生還望一低徊。
右七‧夢庵
髣彿浮圖貯紙灰。築成言欲積冥財。媚神惡俗能除盡。折壞誰人說不該。
右八左二十‧紹唐
折除無復費民財。神道何須用紙灰。屹立煌煌形已失。疊焚箋化莫重來。
左九‧蔭培
針端反正自今開。近毀金亭費老裁。賽代錢箱真妙用。不從迷信撥寒灰。
右九‧梓桑
神前陋習紙成堆。焚化家家競耗財。為汝折除迷信跡。免教燃紙復揚灰。
左十右十‧蔭培
金亭一毀復何猜。正直明神亦快哉。不比人間諸俗吏。無厭只顧賂私財。
左十一‧遂初
基津民智趁時開。佛寺銷金窟化灰。人世賄風依舊在。伊誰有力併除哉。
左十二‧潤庵
媚神何事耗虛財。亭折端期易俗來。我願黃金賢士濟。更從燕市築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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