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再踱村陌
雲間古月霧中燈,瓜架蕉園類舊城
昔日鳴蛙應亦在,今宵一片悶無聲
一善 寫:夜再踱村陌
雲間古月霧中燈,瓜架蕉園類舊城
昔日鳴蛙應亦在,今宵一片悶無聲
維仁 寫:一善 寫:夜再踱村陌
雲間古月霧中燈,瓜架蕉園類舊城
昔日鳴蛙應亦在,今宵一片悶無聲
一善兄吟安!
首句押燈字,可視為借襯鄰韻,並非限韻詩賽的作品,所以沒有問題。但是發表在新秀場中,或許加註一下可以免生誤解。
拙見倒是覺得次句押城字有些欠穩,因為村和城畢竟是相當不同的環境。
還有,轉結兩句的意思可能是:
故鄉昔日的蛙鳴應該還在,但是此處村陌卻是一片寂靜。
(如果是小弟誤解了,請寬恕)
可是從詞句上來看,似乎很難完全表現出來。
小弟的想法是:寫詩的時候,每一句的意思不宜擠進過多的東西,如果一句無法充分表達時,不妨用兩句來呈現。
不知道以上這樣講,是不是有不恰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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