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 寫:回空白詞長,末學淺見認為,初學者避格律而寫古詩(或曰仿古詩、類古詩)是避重就輕,不足為法。
舉例,初學足球必先習其規則、球技、組織等,待打下基礎才自我發揮,玩下花式。
上班中,就不用古文了= ="!
個人覺得先有古詩,然後才有格律不是嗎?以籃球來說,格律就是規則、組織,古詩反倒是最基本的運球了!不學會規則不能上場打球,這點我懂,所以從不排斥,也沒有規避,只是個人學平仄已經是快20年前的事,要重新學沒那麼快!在這只是強調兩者並重,運球漂亮,飛空灌籃卻每每走步,不可取!為守規則一步一運,卻每投不進,也不可取!在規則下要求詩意,在詩意下要求規則相互並重才是!來這裡有幾天了,靠著國小國中打下的基礎寫了幾首不能稱作詩的詩,只有嬌女詞長針對我的錯誤,告知規則,其餘眾詞長,當頭棒嚇,自行頓悟!如同拿一本食譜就要做出色香味具全的菜是要長時間練習一樣,我知道論壇有很多介紹,但看起來就跟天書一樣,如何循序漸進?忘了是哪個古人善用比喻,人家問他說,為什麼你什麼事都要用比喻,他回答說,對於不懂的人說他不懂的事,很難讓他了解,所以要用他懂的去告訴他!先說到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