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孩誰讓擲湯鍋?天眼睜睜是亦魔。
桀紂殘民知莫奈,人親煮子意如何?
干戈屢為同宗起,言語頻將至愛磨,
貧賤夫妻貧賤苦,但聞公義唱哀歌!
一件令人髮指的「煮嬰兒」事件,絕非單純的只要全民共同責備某個惡人就了事。也不是把惡人抓起來關就表示公理得到伸張。
一個家庭有難以克服的外在問題,某個成員因為適應力不足而產生脫序的行為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往往徵兆已現而仍然無人關切,結果……
譴責和公權力介入總在事後為之,只要問題來了,又見不到幫手,今天發生在某家的事,難保不會複製到另一個家庭,思之不悲哀憂心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