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cf 寫:就中庸觀點,故有人主張,頭、尾韻亦應講協調均勻
甚至有些名句,句中即平上去入井然有序,令人迭宕
词长所指或许是下述内容,沈約此說,在當時就受到鐘嶸等人的批評。 宋嚴羽《滄浪詩話‧詩體》也說:“作詩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據也”。
【八病】古代關於詩歌聲律的術語。爲南朝梁沈約所提出,謂作詩應當避忌的八項弊病,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據《文鏡秘府論》所述:
『平頭』-指五言詩第一字、第二字不得與第六字、第七字同聲(同平、上、去、入)。
『上尾』-指第三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連韻者可不論)。
『蜂腰』-指五言詩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麤,中央細,有似蜂腰。
『鶴膝』-指第三字不得與第十二字同聲,言兩頭細,中央麤,有似鶴膝。
『大韻』-指五言詩如以“新”爲韻,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鄰”、“身”、“陳”等字(即與韻相犯)。
『小紐』-指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看(即九字之間互犯)。
『旁紐』-一名大紐,即五字句中有“月”字,不得更安“魚”、“元”、“阮”、“願”等與“月”字同聲紐之字。
『正紐』-一名小紐,即“壬”、“衽”、“任”、“人”爲一紐 ,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衽”、“任”、“人”字,致犯四聲相紐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