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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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維仁, 李微謙, 逄乙先生, 卞思

文章柳夢君 » 2007-03-30 11:22 PM

不正常的行為,來自於不正常的人格。這種個案,是難以用常理來議論的。病態心理學家理解會多一些。
不久前,本版不是有一首談Erotomania的詩嗎?
其父母倒是出於無奈。他們可能以為,助其女了其心願,她便能得到平靜。
挾飛仙以遨遊,抱明月而長終。
柳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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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书剑江湖 » 2007-03-30 11:26 PM

可悲可叹可笑,人世竟有此荒唐事!
醉眼乜斜過柳笆,草叢輕翼燦如霞。
忙將雙手撲來看,不是蝴蝶原是花。
书剑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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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流浪兒 » 2007-03-30 11:32 PM

水村 寫:這事後來我想了一下,覺得也不能很責怪那女子。崇拜某人是人家的權利,十數年如一日,拋棄讀書、就業、拍拖,不可謂不純情矣。別人看來可笑,她卻執意如此,是我輩打死也不幹的,所謂情有獨锺也,不如此何知天下之大?作為明星主動暗裏補償她一些錢,使她今後能過正常人的生活,她和家人的損失,明星是無法補回的。此事看似與別人無關,又是那句老話:我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諸君以為然否?
不敢苟同.可能在外面的人做慣了孤兒,習慣了不覺得無辜的他人要為自己本身的言行負責,有事起來只會一人做事一人當,甚至有些和自己無關的事也寧可打落牙齒和血吞.

況且,現在一些人以做別人的粉絲為時尚,不知道為什麼不想法努力去做別人的偶像?卻去做別人的粉絲為榮,此風更加不可長. 不好意思,我對這類行為深惡痛絕 :oops:
流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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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李德儒 » 2007-03-31 05:07 AM

我認同水村兄的說法,崇拜某人是人家的權利,別人不能阻止。
但我絕對反對她的父母的行為。還有的是崇拜別人也應顧及別人的感受,不能亂來。個人認為她是過份了。
李德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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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拾荒樵夫 » 2007-03-31 08:23 AM

水村 寫:這事後來我想了一下,覺得也不能很責怪那女子。崇拜某人是人家的權利,十數年如一日,拋棄讀書、就業、拍拖,不可謂不純情矣。別人看來可笑,她卻執意如此,是我輩打死也不幹的,所謂情有獨锺也,不如此何知天下之大?作為明星主動暗裏補償她一些錢,使她今後能過正常人的生活,她和家人的損失,明星是無法補回的。此事看似與別人無關,又是那句老話:我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諸君以為然否?


對於感情或某件事情的執著,其實每個人都會,就像小小的孩子,為了奶嘴的迷戀一般,或是大人對於吸煙、喝酒的習慣改不掉ㄧ樣,無法自拔。或許我們該認為她純粹是一份癡心。但是若是以其父母愛女深切,沒有做有效的糾正,而ㄧ味的責怪他人,把其錯誤的觀念與責任推托他人,這就是罪惡的根源,社會上往往就是因為父母的溺愛,而造成子女犯錯而不自知,造成社會的不安,這亦是其他父母該省思的地方...
拾荒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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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馨罄齋居士 » 2007-03-31 10:03 AM


    這等荒唐不必哀 天生愚昧敗殤徊 
    人身到處風流巷 自愛私阿戲弄開 


    人到枵枵朽滅灰 黃泉路上獄門開 
    虛情做鬼喧囂去 索命閻羅待爾來
 

  除了打打殺殺,便是卿卿我我,幾見得有華裔高瞻遠矚之貢獻與人類不朽之創造而可以呼號者乎。不是滿腦門子的紅樓夢,就是花眼珠子的梁祝化蝶,把個假的愣要做成真的,這就是國人文化鑄就的靈魂。除了這個之外,恐怕是半點的工農也不知道的了。儘管他們之中很有一些可能是來自于工農的陋室寒窯。除了無聊和無恥,我沒看出他們有什麽或者會有什麽作爲人的基礎德行建立起來的東西。

讀書破空卷越路穿泊荒宇宙凝筆底乾坤鑄文章流水隨心去行雲便宜量引月歌白雪臨風唱清江 馨罄齋居士 張鴻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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