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意猶未盡,想想不說也罷,陳詞長一言又勾起貧道贅述,弊論有三:
其一,作詩填詞乃文學創作,不是數理化論文,貧道以爲不必精确!因爲創作可以寫實,也可以是幻想,夢想,理想,甚至狂想之結晶。只要能表達某种細微的情懷即可。比如拙作創作之時爲農曆8月17,白居易詩中寫明八月暮,算它是8月30,相差13日,是不是用歲晚還差一點呢?這麼想的話,大概詩也就不存在了,都是論文。
其二,詩壇前輩評論,据其經驗,大都很有道理,不過就事論事,兩位詞長所舉之例,恕不敬之言,似不足爲取。想那唐人陳子昂廑活了41歲,他難道有資格寫“前不見古人,后不見來者”?是不是因爲他是大家,所以可以別論?不過當時他可能不像現在這麼知名吧?
其三,有時爲了平仄韻腳,不得不湊合,其結果往往縮句,倒裝,可是經常看到評論說不能這麼做,理由是古人沒做過!字詞本身的意義全不考慮,彷佛完全沒有關聯似的。可是那古人當年難道不是今人?他當初參照哪位古人呢?想到每每要挐古人的例子來作爲旁証,不免悲從心底來,老在古人的圈子里打轉轉是正宗?